# 下班带人收费了出了事故 #

被浏览:27

张嘉娱律师 2022-07-28 27 人收看
《行政强制法》第26条: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由此可见,其实国家的法规中是禁止对事故车收取拖车、停车以及保管费用的,这些费用已经在财政预算中列支,再向车主收费就属于重复收费,当然是不合法的,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暂扣车辆,车主是不需要缴纳停车费用的。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张嘉娱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在线律师
  • 已服务282602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