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事上诉成功为零 #

被浏览:494

孔孟廷律师 2022-06-27 494 人收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孔孟廷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在线律师
  • 已服务282602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