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瓶车正常行驶撞到人责任怎么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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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广荣律师 2023-06-21 915 人收看
法院审理后认为,卓某某系通过其实名开通手机号绑定的个人支付宝账户授权登录该共享出行平台,并授权向该平台提供其证件号、姓名、手机号、芝麻信用评估结果等个人信息,平台经审核后向其提供服务,且卓某某已实际进行了扣费消费,故二者间的车辆租赁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该公司应向消费者提供符合安全行驶要求的相应车辆,该公司提供的电动车存在故障导致卓某某受伤,且该公司未举证卓某某在事故发生过程中存在操作不当等情形,故该公司应赔偿卓某某因本案事故产生的合理损失即医疗费2421.56元、交通费18.19元、住宿费1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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