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时不知道对方有多少财产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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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孟廷律师 2023-06-26 634 人收看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实践中,适用本条规定时需要提交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初步证据,如被告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居住情况证明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法司法解释第4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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