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北京廉租房申请条件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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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申请廉租房的法定条件有: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的上月起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家庭不拥有较大财产收入,家庭财产低于12万元;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法律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九条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综合考虑登记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以及个人申请的保障方式等,确定相应的保障方式及轮候顺序,并向社会公开。对已经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凡申请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的,要优先安排发放补贴,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实物配租应当优先面向已经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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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申请需要什么条件和资料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廉租房申请需要什么条件和资料
内容:廉租住房申请家庭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的上月起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家庭不拥有机动车辆、出租房屋和临时的较大财产收入,家庭财产低于12万元。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非居住类房屋、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④ 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下列特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并符合廉租住房其它申请条件的,可申请廉租住房:① 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退休职工。②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一至四级残疾军人。那么廉租房申请需要什么条件和资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1.03467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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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廉租房应该怎么申请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上海廉租房应该怎么申请
内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廉租住房: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满3年,且具有申请所在地城镇常住户口满1年;申请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5200元、人均财产低于80000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7720元、人均财产低于88000元;申请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因出售或赠与住房而造成住房困难的行为。同时符合上述条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士,可以单独申请。那么上海廉租房应该怎么申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1.03917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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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2、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3、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5、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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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条件2022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条件2022
内容: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条件2022申请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的条件是:单身购房者需要年满25周岁;非京籍家庭需要持有暂住证、连续5年缴纳社保或个税;北京市户籍家庭需要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张芸律师
2022.04.259042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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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和程序(申请强制执行的律师费怎么收取)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和程序(申请强制执行的律师费怎么收取)
内容:从以上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书、裁定、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应具备哪些条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要求民事判决书、裁定、调解书或者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并且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法院合法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李楠楠律师
2024.01.10442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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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申请西安廉租房的法定条件是: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的上月起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家庭不拥有较大财产收入,家庭财产低于12万元;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法律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九条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综合考虑登记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以及个人申请的保障方式等,确定相应的保障方式及轮候顺序,并向社会公开。对已经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凡申请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的,要优先安排发放补贴,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实物配租应当优先面向已经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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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廉租房的申请条件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北京廉租房的申请条件
内容:2、申请家庭总资产为1人户家庭低于15万元,2人户低于23万元,3人户低于30万元,4人户低于38万元,5人户及以上低于40万元。那么北京廉租房的申请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1.031067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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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只付了首付或者部分出资,房子登记在一方个人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得看您的房屋是全款还是部分出资,您先把证据留存好,来电说明详情,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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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租廉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中租廉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内容:在实际社会中,国家出台了许多的便民优惠政策,其中包括了廉租房政策,一般来说申请相应的廉租房需要一定的条件。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租廉租房需要什么条件?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的相应的解答吧。
孔孟廷律师
2021.09.17604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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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只要符合以下六种情况的话,一般都是可以申请宅基地的,具体如下所示:(1)想要申请农村宅基地的话,那么申请人就必须是属于农村户口,并且必须要属于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另外还需要常年居住在农村,名下必须没有属于自己的宅基地。(2)若年轻人想要申请农村宅基地的话,申请人的年龄应该在二十周岁以上,还应该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并且应该是和父母已经分户居住了,才可以申请属于自己的宅基地。(3)假如申请人的宅基地因为被国家征收了,导致自己没有了宅基地,这时就可以在当地重新申请一个属于自己的宅基地。不过需要注意一下自己是否有申请以房换房的形式来得到相关补偿,假如有的话,那么则无法再申请宅基地。(4)假如申请人因为受到洪灾或者是火灾等原因,导致自己的房屋出现了破损的话,那么就可以在原来的宅基地上重新建立房屋。(5)假如申请人的宅基地上的房屋已经破旧到无法居住的话,那么就可以在原来的宅基地上重新建立房屋。(6)假如申请人因为某些特殊的原因把自己的户口从原来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迁出去了,但是后来又迁回来了,那么也是可以在当地申请属于自己的宅基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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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免抵押免担保贷款的申请条件是怎样的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北京免抵押免担保贷款的申请条件是怎样的
内容:下面小编给大家总结了一下有关北京免抵押免担保贷款的知识。申请人可以通过融道网在线填写贷款申请信息,在融道网申请个人无抵押贷款,若借款人资质符合条件,一般银行审核通过后1个工作日即可放款。那么北京免抵押免担保贷款的申请条件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10724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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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申请廉租房条件:1.廉租房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的方可申请。就是说外地的朋友必须取得上海户籍并满5年才能申请廉租房。2.在申请人为单身的情况下,要求符合晚婚年龄。3.已经离异的单身申请人要求离异满3年后方能提出申请。4.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上年月收入人均低于580元(连续一年)。5.家庭人数为1人的,年收入要求低于6960元、家庭人数为2人的要求年收入低于13920元,申请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依此类推。6.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人数为1人时要求家庭总资产低于15万元、家庭人数为2人时低于23万元、为3人时低于30万元、4人时低于38万元、家庭总人数5人及以上要求总资产低于40万元方可申请。7.无房户或者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应低于7.5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8.被拆迁、有特殊病人员、重残人员、有年龄在60岁及以上人员、居住市政府确定的解危排险范围内房屋的居民。9.申请楼房配租的家庭人口应当在二人以上。《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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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申请自住房的条件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北京申请自住房的条件
内容:准入条件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人须取得本区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离异的申请人离婚时间应满3年。三申请家庭资产总额为1人户家庭不超过13万元2人户家庭不超过19万元3人户家庭不超过26万元4人户家庭不超过32万元5人户及以上家庭不超过38万元。四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不超过10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五申请家庭成员未享受过福利分房未购买过经济适用房。那么北京申请自住房的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01987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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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条件,债权人如何申请企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条件,债权人如何申请企
内容:总结: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债务人实际破产、债权人的合法债权和债权人的利益受到侵害,如果法院确认债务人符合破产条件,并认定债权人的申请合法有效,将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并确立债务人的破产财产清偿方案,3.法院审理:法院将对债务人的破产申请进行审理,包括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债权人的债权证明等进行调查核实,只有具备合法债权的债权人才能申请债务人的破产,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可以实现债权的有效保障,但是在进行债权人破产申请之前,债权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债权人可以通过申请债务人的破产,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张旭律师
2023.11.21952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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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申请人(一般应为户口簿户主)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非农业户口8年以上(含本数),且在本市工作并居住,仍保留农村承包地或宅基地的除外。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必须与户主有法定的赡养、扶养、婚姻、抚养关系或合法收养关系(具有本市户籍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法定监护人共同申请,不受具有本市城镇非农业户口8年限制)。30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士,可独立申请。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实行家庭成员全名制。2、家庭常住人口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本数)。女满13周岁、男满15周岁以上的异性(指父女、母子、姐弟、兄妹)同住一个房间的,其人均住房面积可放宽至12平方米。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家庭可增加一个人口计算人均住房面积,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超生人口不列入计算范围。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发生任何房地产交易或转移行为。4、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本办法附件规定的标准。《遵义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1、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当地城镇户籍;2.无自有产权房屋或家庭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规定的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未购买(租赁)其他公共租赁住房;3.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收入线,且具有租金支付能力;4.其他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规定的条件。2、新就业无房职工(含城镇就业或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和青年医生、青年教师)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新就业或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毕业未满5年,35周岁以下青年医生、青年教师入职未满5年;2.在当地稳定就业,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含1年);3.无自有产权房屋或家庭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规定的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未购买(租赁)其他公共租赁住房;4.其他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规定的条件。3、外来务工人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在当地稳定就业,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含1年);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收入线,且具有租金支付能力;3.无城镇自有产权房屋或家庭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规定的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未购买(租赁)其他公共租赁住房;4.其他当地人民政府另行规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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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廉租房都需要什么条件呢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申请廉租房都需要什么条件呢
内容:那么申请廉租房都需要什么条件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1.11.26540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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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廉租房申请的条件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深圳廉租房申请的条件
内容: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本市特困居民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1.市民政部门核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市政府认定的优抚对象的家庭。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优先分配给确无劳动能力的60岁以上高龄、残疾人、军烈属等特殊困难家庭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那么深圳廉租房申请的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1.03257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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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我国廉租房的申请条件有: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的上月起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标准,家庭不拥有较大财产收入,家庭财产低于12万元;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法律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九条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综合考虑登记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以及个人申请的保障方式等,确定相应的保障方式及轮候顺序,并向社会公开。对已经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凡申请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的,要优先安排发放补贴,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实物配租应当优先面向已经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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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涉外协议离婚需要哪些条件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申请涉外协议离婚需要哪些条件
内容:涉外协议离婚申请条件是什么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2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3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4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5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北京市婚姻登记中心申请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相关知识涉外协议离婚如何办理?1办理离婚手续的机构如果是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港澳台或外国国籍者需要到当地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处办理离婚手续。华侨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那么申请涉外协议离婚需要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01852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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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廉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中廉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内容:廉租房是保障性住房,是给一些生活有困难的家庭提供的,该房是国家的一项福利政策,对于一些没有房子的家庭来说,能够申请下来廉租房是最好的,但廉租房不是谁都可以申请的,那么民法典中廉租房需要什么条件呢?下面就由大律网小编来告诉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1.09.17623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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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申请廉租房能几个月入住
陈宗琼律师
低保户申请廉租房能几个月入住
内容:廉租房摇号入住的时间可能是30个工作日之后,当然前提是要达到申请的条件和标准,才能够摇号。那么低保户申请廉租房能几个月入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1.03430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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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女职工哺乳假申请条件: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假期为6个半月。请哺乳假有四个条件,即存在困难、工作许可、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二、哺乳期是指小孩出生到其满周岁的这段期间。哺乳假是除国家规定的90天产假以外的延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对晚婚、晚育女职工,普遍给予了延长一定产假期限的奖励,时间长短由各地视情况而定。三、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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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367评论 -
税收筹划是企业或个人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通过合理安排财务活动、优化税务结构,以达到减轻税负、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一、个人所得税筹划案例 1. 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退税与补税 案例:小李全年工资薪金35万元,稿酬收入2万元,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发现需要补税560元。原因是稿酬收入合并计算后适用税率提高至25%,导致补税。 筹划建议:纳税人可通过合理分配收入来源(如将部分收入转化为适用较低税率的收入类型)或充分利用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来降低税负。 2. 专项附加扣除的虚假申报风险 案例:小冯为少缴税款,虚假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税务机关通过大数据核验发现后,暂停其扣除资格并责令更正。 筹划建议:纳税人应依法如实填报专项附加扣除,避免因虚假申报导致税务风险。同时,可通过合法途径(如增加捐赠扣除)优化税务结构。 二、企业所得税筹划案例 1.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合规应用 案例:阳泉煤业集团通过市级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异议项目鉴定机制,确认9个研发项目符合加计扣除条件,有效减轻了企业税负。 筹划建议:企业应规范研发项目管理,确保研发费用归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以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2. 出口退税的风险防范 案例:某农产品经销企业因未对出口应征税货物开具发票,被要求补缴增值税2.46万元。 筹划建议:企业应加强对出口业务涉税政策的理解,确保收入确认和申报的合规性,避免因操作失误导致税务风险。 三、增值税筹划案例 1. 增值税留抵退税的合规操作 案例:长春经开区税务局通过《税收风险案例汇编》指导企业规范增值税留抵退税操作,帮助企业规避实务风险。 筹划建议:企业应定期梳理增值税进项税额,确保留抵退税申请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同时关注政策变化,避免因操作不当引发税务风险。 2. 设备更新税收优惠的精准适用 案例:德牧卫浴科技公司在“智改数转”设备更新中,通过“项目管家”团队辅导,精准适用税收支持政策,减轻了资金压力。 筹划建议:企业应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如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等领域的税收支持,降低经营成本。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34评论 -
上下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如何争取双赔?北京上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致残,除了伤残赔偿金等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之外,如果符合条件,还可以同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赔偿,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可以分别获得。像在北京我们就帮助很多的受害者拿到了双赔。如果你也有类似问题,可以联系我帮你处理。
许瑞林 457评论 -
财产保全时不知道对方财产线索可以申请财产查控!查对方名下的银行卡,房产,公司,车辆等信息! 目前北京的部分法院不给查控,外地的法院这方面执行力度还是比较大的。
王熙 426评论 -
受到公司在薪资绩效方面不公平待遇时,你还在忍气吞声?当事人与公司产生劳动争议,第一时间咨询元甲律师,申请了劳动仲裁,北京市仲裁委裁决对方公司支付当事人绩效工资差额合计6.5万余元。自己的公平正义,需要自己去争取!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459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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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婚内财产协议 108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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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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