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有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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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十种行为,虚假民间借贷诉讼构成刑事
许瑞林律师
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十种行为,虚假民间借贷诉讼构成刑事
内容:法律主观:刑法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的规定,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的规定,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碍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许瑞林律师
2023.12.14833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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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犯罪构成理论看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行为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从犯罪构成理论看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行为
内容:在本案中,先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此后的不作为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两者之间具有牵连关系[注3]。但是行为人逃逸时,因为交通肇事行为已结束,所以不存在侵犯上述客体的问题,仅仅是侵犯被害人的人身权利了。综上,我们看出来,逃逸致人死亡的构成要件方面已与交通肇事行为大相径庭了,如此一个行为不应该构成交通肇事的加重情节,而应该另构成故意杀人罪。所以逃逸致人死亡与交通肇事行为不能构成牵连犯,而是两个行为,两个犯罪构成,应构成两罪。那么从犯罪构成理论看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行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04651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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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算,不仅是侵犯个人隐私还涉嫌侮辱诽谤罪,找老师和自己的家长,跟对方协商要求公开道歉赔偿,协商不成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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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侵犯了未成年人哪些合法权益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家庭暴力侵犯了未成年人哪些合法权益
内容:如对家庭成员用推挤、拳击、扭臂、掐脖子、扇耳光、咬、掐、开水烫、火烧、用刀等手段及器械伤害,故意杀害、伤害、重度殴打、冻饿、性摧残等使受害人身体受到严重损害。违背配偶意愿强迫进行性行为,或强迫其进行难以接受的性行为方式,损伤其性器官,强迫拍摄淫秽照片或录相。(五)经济虐待式:剥夺生活必需品,遗弃家庭成员,限制配偶花钱,夺走工资,扣留身份证件,禁止外出工作,禁止求医,在外赌博欠债,变卖家产。家庭暴力给家庭成员造成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损害,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按刑法规定刑事处罚。那么家庭暴力侵犯了未成年人哪些合法权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11572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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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是假冒专利行为 假冒专利是不是侵犯专利权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哪些行为是假冒专利行为 假冒专利是不是侵犯专利权
内容:关于哪些行为是假冒专利行为 假冒专利是不是侵犯专利权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1.11.22476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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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强迫发生性行为,妻子起诉离婚可以认定为感情破裂吗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丈夫强迫发生性行为,妻子起诉离婚可以认定为感情破裂吗
内容:夫妻之间固然有同居的义务,夫妻性生活也是同居义务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婚姻存续期间妻子仍然享有独立的人格、人身权利,在妻子不愿意的情况下,丈夫采取强迫、威胁或其他方法与之发生性行为,是否触犯刑法尚且不论,实质上已经侵犯了妻子的性自由权,而且违背妻子一直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不利于夫妻感情的良好发展,对妻子的身体和精神带来双从的巨大伤害。如果属于丈夫非法侵害妻子性自由的权利,已经极大的伤害了夫妻之间的感情,导致双方已经没有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必要的情形,可适用《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最后一款的规定,属于“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那么丈夫强迫发生性行为,妻子起诉离婚可以认定为感情破裂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11443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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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侵权是刑事还是民事,名誉侵权行为怎么判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名誉侵权是刑事还是民事,名誉侵权行为怎么判
内容:名誉侵权作为一种侵权行为,通常会导致对受害人的名誉、声誉和社会评价造成重大损害,在民事法律体系中,对于名誉侵权的处理更注重修复受害人的名誉和声誉,刑事法律体系更注重对名誉侵权行为的严惩,以保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民法对名誉侵权行为给予了受害人较为广泛的保护,同时也强调了侵权行为的普遍性和社会危害性,名誉侵权行为怎么判名誉侵权行为如何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因为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可能包括多种不同的方式和情节,名誉侵权行为的判决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和处理。
冯清琴律师
2023.12.11678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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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包括哪些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包括哪些
内容:关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包括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刑事辩护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1.11.23417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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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单纯的车辆抵押并不侵犯车子的所有权,因为车子是特殊的动产,动产的所有权变更方式是交付,车子还要加一个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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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强迫性行为是严重侵犯妇女人身权的违法行为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婚内强迫性行为是严重侵犯妇女人身权的违法行为
内容:婚内强迫性行为是严重侵犯妇女人身权的违法行为()妇女的性的权利是妇女人身权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妇女的性的权利是妇女人格权的内容。婚内强迫性行为是指婚姻关系中的方违背另方的意志采用暴力或其他手段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婚内强迫性行为作为种客观现象古今中外都普遍存在。()婚内强迫性行为是侵犯妇女性的权利即侵犯妇女人身权的违法行为妇女的性的权利是妇女在性生活方面享有的性的自主权不因其未婚结婚离婚再婚而改变性生活只有不违背女方的意愿在本质上才是合法的。婚内强迫性行为使妇女的自由权利和身心健康受到严重的侵害和威胁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那么婚内强迫性行为是严重侵犯妇女人身权的违法行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08418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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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行为方式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哪些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行为方式
内容: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导语:商业秘密作为一个公司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关乎公司发展,大部分公司为了预防员工泄露商业秘密,也会通过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秘密的条款。但是实践中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往往是多样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构成犯罪。哪些行为会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龙珊律师
2022.12.1559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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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过程中可否聘请律师(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不可以聘请律师)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侦查过程中可否聘请律师(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不可以聘请律师)
内容:在侦查阶段, 犯罪嫌疑人 可以委托 辩护人 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但是只能 委托律师 作为辩护人,法律主观: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有权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法律分析: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主要有: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2、是指在侦查阶段,执法人员如有刑讯逼供等侵犯犯罪嫌疑人人身权利的行为,律师可以代为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不可以聘请律师1、可以,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有哪些权力。
李孟阳律师
2023.12.2874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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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侵犯罪怎么起诉,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认定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商业秘密侵犯罪怎么起诉,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认定
内容: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以根据合同规定的仲裁条款或者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侵犯商业秘密应该如何赔偿侵犯商业秘密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种,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当事人可以先不申请调解,直接诉讼或仲裁,当事人有签订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陈明月律师
2024.03.05822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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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行为有哪些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行为有哪些
内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行为有哪些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这是间接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即第三者明知或者应知向其传授商业秘密的人具有上述违法行为,但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侵犯商业秘密罪未遂的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这一危害结果的出现意味着构成要件的齐备,即犯罪的既遂,“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就是侵犯商业秘密既遂的标志。所以,笔者认为,侵犯商业秘密罪未遂存在理论基础。
黄东洁律师
2022.01.10333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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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强迫老婆发生性行为妻子可以起诉离婚吗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老公强迫老婆发生性行为妻子可以起诉离婚吗
内容:老公强迫老婆发生性行为妻子可以起诉离婚吗老公强迫老婆发生性行为妻子可以起诉离婚。婚姻存续期间妻子仍然享有独立的人格、人身权利,在妻子不愿意的情况下,丈夫采取强迫、威胁或其他方法与之发生性行为,是否触犯刑法尚且不论,实质上已经侵犯了妻子的性自由权,而且违背妻子一直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不利于夫妻感情的良好发展,对妻子的身体和精神带来双从的巨大伤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那么老公强迫老婆发生性行为妻子可以起诉离婚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11347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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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内容:分歧 对本案被告人王某的行为如何定性存在两种意见。第二种意见认为王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其理由是王某的行为虽一般只能造成特定的个别人的伤亡或有限的财产损失,但不能因此而否认其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因此应定为交通肇事罪。第一种意见的过失致人死亡罪属侵犯人身权利罪,而后一种意见的交通肇事罪则属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本案进行分析,我们不难看出王某的行为所侵害的对象是不特定的,其行为符合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特征。因此,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认定王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较为合理。那么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03327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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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行政案件是什么意思,行政受理行为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受理行政案件是什么意思,行政受理行为
内容:行政案件是什么意思行政案件是什么意思行政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照程序提出起诉,由人民法院立案处理的行政争议案件,法律分析:案件类型行政是指涉及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经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立案处理的行政争议,3、行政案件是指因为行政行为、行政处罚而产生的行政争议,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派出所告知我报的案件,已被受理为行政案件是什么意思公安的行政案件,是指公安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决定行政处罚以及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等处理措施的案件。
翁玉素律师
2023.12.14616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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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降本增效常常会陷入哪些误区? 目标不清晰:降本与增效脱节,单纯“砍成本”导致业务萎缩。 缺乏长期规划:短期行为(如裁员、削减研发)损害企业竞争力。 企业该如何解决以上问题呢? 明确战略定位:将降本与战略目标结合(如聚焦核心业务、数字化转型)。 动态成本管理:区分“战略性成本”(如研发、人才)和“低效成本”,避免一刀切。
北京大律学苑 583评论 -
北京市2025年第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案例已经公布
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138评论 -
有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属于《民法典》规定的重大疾病范围,一方婚前未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687评论 -
分享一些股权纠纷典型案例及法院裁判要旨 1. 美康生物股权纠纷案 案情:美康生物与全资子公司原股东姚丹华因股权转让纠纷,历经多次审理,最终在2025年3月4日由宁波中院维持一审判决,驳回姚丹华上诉。姚丹华需承担14万元案件受理费。 裁判要点:股权转让纠纷中,若受让方未按协议履行义务,转让方有权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执行情况可能影响公司利润。 2. 出资瑕疵股权转让纠纷 裁判要旨:出资瑕疵的股东转让股权,若受让方明知或应知瑕疵,仍需承担出资瑕疵责任。股权转让的本质是股东资格的转移,而非单纯出资义务的转移。 3.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纠纷 裁判要旨: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需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2016年后,负面清单以外的股权转让适用备案制,备案不再构成合同生效要件。 股权纠纷的常见类型 1. 股权转让合同效力争议 包括代签行为、隐瞒债务、侵犯优先购买权等问题。例如,转让方隐瞒目标公司债务,受让方可主张撤销合同。 2. 股权转让款支付纠纷 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转让款,转让方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违约金。例如,某仲裁案例中,受让方未支付第二笔转让款,被裁决支付840万元及50%违约金。 3. 出资瑕疵与责任承担 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仍需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 4.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纠纷 隐名股东虽未登记,但可通过协议确认股东资格。例如,某案例中,法院依据《股权认购协议》确认隐名股东身份。 最新动态与司法实践 1. 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纠纷 北京西城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明确股东抽逃出资、违法减资等行为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一人公司财产混同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 2. 仲裁案例中的违约金争议 某仲裁案例中,违约金约定为转让款的50%,仲裁庭综合考虑资金占用损失,支持了该约定。 建议与启示 1. 对转让方的建议 确保股权转让协议条款明确,避免隐瞒债务或出资瑕疵。 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保障自身权益。 2. 对受让方的建议 在受让股权前,进行尽职调查,核实目标公司债务及股权状况。 明确约定转让款支付方式及时间,避免纠纷。 3. 对债权人的建议 关注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发现抽逃出资或违法减资时,及时主张权利。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69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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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6条约定是无效的? 1.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在不违法前提下,公民享有婚姻自由,不受他人干涉。 2.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生育权是法律规定的公民人身权利,不因与他人协商而受限制。 3.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 4.夫妻共有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这是对子女的赠与,要以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为准。 5.约定的子女抚育费至子女18周岁以后。18周岁以后,若子女没有出现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等状况,父母的法定义务即告解除。 6.处分他人财产 。夫妻双方只能处分自己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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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6条约定是无效的? 1.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在不违法前提下,公民享有婚姻自由,不受他人干涉。 2.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生育权是法律规定的公民人身权利,不因与他人协商而受限制。 3.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 4.夫妻共有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这是对子女的赠与,要以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为准。 5.约定的子女抚育费至子女18周岁以后。18周岁以后,若子女没有出现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等状况,父母的法定义务即告解除。 6.处分他人财产 。夫妻双方只能处分自己财产。姚平 20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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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在车上安装定位,侵犯的是丈夫的隐私权还是个人信息利益? 丈夫在本案一审主张其隐私权以及个人信息利益受到侵犯,一审法院认定妻子侵犯的是丈夫的隐私权,妻子上诉对此予以否认。本院认为: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隐私权是自然人所享有的重要的人格权利。而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因个人信息之“信息”范围涵盖的多样性,其不可避免的与隐私权中的私密信息发生交叉重合。但尽管如此,也不可将隐私权中私密信息保护与个人信息保护同等看待。 🍀个人信息侧重保护自然人的信息决定自由,只有经过自然人同意以及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时,他人方可以依法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自然人的个人信息。 🍀而隐私权侧重于保护信息的内容,即未经他人同意,不得以拍摄、窥探、公开等方法获取自然人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信息,或干扰他人的私生活安宁。 🌷可见,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存在着细微的差别。在具体案件中,应该结合加害人的主观目的、手段方法等综合判定。 本案中,依据现有的证据显示,妻子主张其于2020年9月17日在丈夫名下雪佛兰牌轿车(车牌号:京xx)排气管后面安装定位器,目的在于随时知晓车辆位置。妻子与丈夫属于夫妻关系,通常情况下,如果安装定位器用于车辆安全保护,大可不必向相对方予以隐瞒。 由于妻子对其行为无法作出合乎常理的解释,因此,合理的分析就是,其安装定位器目的在于探知丈夫的行踪信息等。 🔥🔥但是,如果行为人收集他人的行踪信息不在于获取相关数据,而是为了窥探该行踪信息背后所隐含他人的私生活秘密,由此就进入了隐私权的保护范围。 从庭审中可以得知,妻子与丈夫的夫妻关系已出现裂痕,亦进行了婚姻诉讼。联系到本案,在无其他合理解释时,认定妻子通过安装定位器获取他人隐私的主观目的这一事实具有高度可能性。 🔥🔥因此,妻子所侵犯客体是丈夫的隐私,而非个人信息,即以“跟踪”的方法对丈夫私生活安宁和私密活动进行“窥探”,一审法院对此认定准确。
张芸 34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