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认定书对方全责不给钱修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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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玉素律师 2022-07-05 540 人收看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全责车辆用赔偿修车期间的交通费吗交通事故全责方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应该赔偿对方修车期间的交通费用,全责车辆用赔偿修车期间的交通费吗 交通事故全责方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应该赔偿对方修车期间的交通费用,依法应当由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垫付,依法应当由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垫付,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需要前往医疗机构治疗,并且有可能在治疗过程中转院治疗,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的支出,对于受害人来说,是一种财产损失,这一损失与加害人的加害行为存在相当因果关系,按照侵权法的理论,赔偿义务人对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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