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主怎么要回垫付的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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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律师 2022-07-05 604 人收看
3月6日,江苏省海安县法院审结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但在肇事司机被判刑后死者亲属能否获赔精神损害抚慰金问题上引发了很大争议,该院一审在对其它事项作出判决的同时,判决被告某机械厂(车主)赔偿原告章氏三兄妹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海安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的亲属李某在事故中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原告有获得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费的权利,但肇事驾驶员金某已被判刑,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原告方主张的精神抚慰金不应再得到支持,现请求法院对原告方主张的精神抚慰金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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