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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孟阳律师 2022-07-05 47 人收看
目前对于共同债务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需证明该债务系为债务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或用于债务人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由此可见:男女结婚后不能否定夫妻双方的独立人格和独立民事主体地位,即使婚后夫妻财产共有,一方所负债务特别是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大额债务,也应当与另一方取得一致意见,或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否则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借款,虽然未有对方的签字认可,但该借款明显用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的,应当认定为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由此可见,未来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应该会以夫妻共签为原则,而以未签为例外,由此可见,未来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应该会以夫妻共签为原则,而以未签为例外,关于新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共签制度,一方未签字哪些情形下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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