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视频宣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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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海明律师 2022-07-05 155 人收看
1988年11月12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公安部、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拖拉机第三者责任法定保险的通知》(保发字[1988]350号),要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集体、个体、联户专门从事运输和既从事农田作业又从事运输的拖拉机都必须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或其代办处投保&ldquo,为了便于执法和管理,有必要对公、私车辆等交通工具(包括外国人的车辆)全面实行第三者责任法定保险&rdquo,1984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农民个体或联户购置机动车船和拖拉机经营运输业的若干规定》(国发[1984]27号),要求农民个人或联户经营运输的机动车必须投保第三者责任法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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