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全责自己伤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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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楠律师 2022-07-05 32 人收看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文尾要写清递交诉状的法院、具状人(原告)、起诉时间,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单位诉讼主体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实践中为了简便,有些简单的案件也可以不详细列明理由,只写“依法应承担责任”、“依法起诉至贵院”即可,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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