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认定书会短信通知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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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一凡律师 2022-07-05 407 人收看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不可诉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法工办复字[2005]1号 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见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委员会: 你委2004年12月17日(湘人法工函[2004]36号)来函收悉,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不可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工办复字[2005]1号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见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委员会:你委2004年12月17日来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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