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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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追加被告吗
陈宗琼律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追加被告吗
内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追加被告吗这个是可以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刑诉讼过程中,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在刑事诉讼的同时附带提出要求被告人赔偿损失的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六条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 包括:刑事被告人及没有被迫究刑事责任的共同致害人;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以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陈宗琼律师2022.03.23522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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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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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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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有哪些常见误区?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有哪些常见误区?
内容:经警方侦查,将我女儿的同学(男友)作为犯罪嫌疑人拘留并逮捕。他的家长也来我家道歉,并赔偿我一万元。我和女儿去公安局、检察院要求撤诉,最后法院判了该同学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你是本案的被害人,不是原告人,没有起诉权,所以没有撤诉权。只有未成年人对他人造成损害,监护人才承担赔偿责任。肇事者是青年,只能由他个人承担赔偿责任,个人无赔偿能力的则不予赔偿,你无权要求他父母赔偿。听说死亡赔偿金为六十多万元。可法院才判决肇事司机赔偿我一万多元。
刘晓红律师2022.01.10204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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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申请死亡赔偿金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申请死亡赔偿金吗
内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申请死亡赔偿金吗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因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被害人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主张死亡赔偿金等赔偿。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申请死亡赔偿金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2.02.04304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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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诈骗不能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或人身权利受到侵害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诈骗罪被害人的财产在追缴后会退还给受害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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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在什么时候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应该在什么时候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内容:有的公安机关接受被害人的附带民事诉讼状,侦查终结后一起移送检察院。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单位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检察院应当在公诉书中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而不需要另行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在法院开庭后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刑事案件尚未作出判决的,法院仍应当受理,有审判刑事案件的同一法庭另行开庭审理。法院已经对刑事案件作出判决的,不能再审理附带民事诉讼。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时效为一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则不受时效的限制。
王学瑞律师2022.01.10213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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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理由 合同诈骗案件可以刑事附带民事。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 第五条 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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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有哪些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有哪些
内容:二、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2.04218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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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吗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死亡赔偿金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吗
内容: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那么死亡赔偿金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2.04984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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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建议赔偿金额以及方式问题提前约定清晰你可以致电咨询我们,我们有专业人员帮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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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啥条件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啥条件
内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一)起诉人符合法定条件;根据法律规定,只有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最大特点是被害人的人身、财产因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到了物质损失。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赵金保律师2022.01.26448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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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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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只赔丧葬费吗
许瑞林律师
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只赔丧葬费吗
内容: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那么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只赔丧葬费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2.04646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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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区别有哪些?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区别有哪些?
内容:附带民事诉讼就其性质而言,是经济赔偿问题,这种赔偿是由犯罪行为引起的,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的,所以它又是刑事诉讼的一部分,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之所以特殊,就在于它不是发生在所有的刑事案件中,附带民事诉讼只存在于特定的刑事案件中。处理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主要采用普通民事诉讼的方式。没有赔偿能力的不能判其承担赔偿责任。
崔玉君律师2022.01.10383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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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什么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内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都不予受理。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杨一凡律师2022.01.26485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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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应当按照执行通知书上进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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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与条件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与条件
内容:这里需特别注意,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相对普通的民事诉讼赔偿范围较小,原则上只支持实际的物质损失,除了交通肇事罪外,一般都不支持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
吴梦云律师2022.01.26564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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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只要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就可以适用。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是:针对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并且符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第二百二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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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如何确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内容:未被列为刑事被告人的两个人也是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未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诉讼被告人必须是共同致害人。死者的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只能以于某为被告人。如果刑事被告人已满14岁不满18岁,他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只能做刑事案件被告人,不能做民事案件被告人。所以说,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当以他的法定代理人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应当分别请律师做辩护人和代理人。
翁玉素律师2022.01.10555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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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如何确定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如何确定
内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被害人由于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如何确定呢? 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李广荣律师2022.01.26681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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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该不该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判决妻子赔偿丈夫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本案该不该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判决妻子赔偿丈夫
内容:假若民事离婚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并作了财产分割的,在恢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审理时,应当依法判决妻子赔偿丈夫的经济损失,假若民事离婚诉讼得不到法院支持离婚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在恢复审理时,应判决&ldquo,[评析]笔者认为,本案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判决妻子赔偿丈夫的经济损失是错误的,[评析]笔者认为,本案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判决妻子赔偿丈夫的经济损失是错误的,二、被告人邓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邓某的丈夫)的经济损失人民币2684元。
于海明律师2022.01.12152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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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引发的赔偿是否可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家庭暴力引发的赔偿是否可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内容:诉讼中其妻作为原告人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种观点认为由家庭暴力引发的赔偿可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并处理。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所以发生在家庭内部的暴力案件进入刑事诉讼程序作为夫妻一方的被害人在遭受人身侵害后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另一种观点认为对家庭暴力引发的赔偿应当排除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之外不应受理。也就是说在家庭暴力案件中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是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那么家庭暴力引发的赔偿是否可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1.31271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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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元甲交通律师 741评论 -
交通事故车上人员受伤的赔偿责任: 1、车辆驾驶员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车辆驾驶员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驾驶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车辆所有人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车辆所有人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除非能够证明交通事故发生时车辆处于被盗、被抢、被骗等情况下。 3、第三者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第三者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第三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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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拒不赔偿后果: 交通事故全责拒不赔偿的,可能会被起诉,起诉至法院后,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经法院判决生效后,仍然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受害人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肇事人的财产用以赔偿。 全责不赔钱首先需要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对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后仍不还款,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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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1、交通事故三方同等责任。三方交通事故两方同等责任一方次要责任,其中负同等责任一方死亡一人,其他两方交强险分别最高可以赔偿身故方11万的死亡赔偿限额。有产生医疗费用,还可以分别赔偿最高1万元的医疗费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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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酒驾和醉驾如何界定? 酒后驾车分为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是根据驾驶人员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值来界定的。 酒驾,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我们常说的醉驾入刑,即指的是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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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交通事故主责和次责怎样赔偿 1、主责方需负担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主责方需要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的赔偿责任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受损、财产物品受损等。 (2)人身损害:包括医疗垫付、工资损失、死亡赔偿金等。 (3)精神抚慰金:包括事故过程中的精神折磨、人身受辱等。 2、次责方的赔偿责任 次责方需要对主责方造成的部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也在肇事中有一定过错的情况下,次责方根据过错大小对主责方的部分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赔偿定额的界定 交通事故赔偿的定额问题是一个关键问题,它直接决定了赔偿数额的大小。法律法规规定,轻微交通事故,按照双方车辆所受损失精神赔偿费、医药费、误工费等进行赔偿,不设定法定定额。一般事故的责任比较明确,不需要法院来裁决,则当事人协商好赔偿金额,由责任方实际赔付。如当事人协商不一致,事故属于涉及案件的,需要由法院出具相应的判决,按照判决来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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