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超过60岁农民工工伤如何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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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一凡律师 2022-07-05 871 人收看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当事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在工地上出了工伤事故该如何赔偿的相关解答,当事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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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同时构成工伤,死亡赔偿金是否重叠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交通事故同时构成工伤,死亡赔偿金是否重叠

    内容:交通事故同时构成工伤,死亡赔偿金是否重叠我国法律不支持双份赔偿。实践中如果交通事故与工伤保险重合,那么赔偿以交通事故为主,工伤保险承担补充。因工作原因,发生交通事故无论有无责任或责任大小,只要不属自杀、自残行为,都应按照工伤保险实行无责任赔偿原则进行工伤认定。单车损失超过2000元的,双方可到快速理赔中心处理,由快速理赔中心的民警认定事故责任,并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交通事故同时构成工伤,死亡赔偿金是否重叠。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03171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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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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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农民工工伤鉴定赔偿依据什么标准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农民工工伤鉴定赔偿依据什么标准

    内容: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施工质量鉴定属于现状检验,鉴定人员没有参与施工过程,无法直接对检验批准和分项工程做出评价。因而施工验收资料是重要的鉴定依据。

    冯清琴律师
    2022.04.091908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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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一般情况下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就不能够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2、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工商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交通事故与工伤交叉,劳动者可否获双重赔偿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交通事故与工伤交叉,劳动者可否获双重赔偿

    内容:2010年12月29日,张-明在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后被送至重庆市第四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至2011年3月26日出院,实际住院87天,产生的医药费76521.5元由肇事方重庆某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本案宣判后,劳动者张-明提起上诉,五中院驳回上诉,予以维持。一种观点认为,劳动者在这种情形可以获得双重赔偿。劳动者在工作中遭遇交通事故,工伤职工可同时主张侵权行为损害赔偿和工伤保险给付,但其最终所获得的赔偿或补偿,以实际损失为限,不得超过其实际遭受的损害。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了交通事故,该交通事故又属于工伤,故劳动者既享有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也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请求权。那么交通事故与工伤交叉,劳动者可否获双重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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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3347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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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民工工伤没有劳动合同怎么索要赔偿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农民工工伤没有劳动合同怎么索要赔偿

    内容:农民工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伤的赔偿方法:未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赔偿金都应由单位承担。那么农民工工伤没有劳动合同怎么索要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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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8670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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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的项目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的项目

    内容: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的项目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用由工伤基金支付。工伤医疗期的时间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确定为1至24个月,最长不得超过36个月。工伤职工经评残并确认需要护理的,按月发给。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负伤前十二个月内平均工资收入的18至24个月工资。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原则上由企业安排适当工作,并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6个月至16个月的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因工伤事故直接死亡或在医疗期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个月。那么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的项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03728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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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在私营企业打工,与该企业形成了劳动关系,在工作中受了伤,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来赔偿损失。如果企业事先给你办理了工伤保险,则保险公司会负责赔偿;如果企业确实没有参加工伤保险,你可以要求企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赔偿范畴全额支付医疗费、车旅费、伙食补助费等费用。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因此你在住院期间应当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而不存在误工费。至于精神损失费和营养费,《工伤保险条例》中暂无规定,但可以与企业协商要求做出适当赔偿。
  • 工地工伤误工费赔偿有多少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工地工伤误工费赔偿有多少

    内容:工地工伤误工费赔偿有多少金额不一定,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那么工地工伤误工费赔偿有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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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3388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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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为多少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为多少

    内容: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为多少一、丧葬补助金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那么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为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03753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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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如果所受伤害经司法鉴定构不成伤残,则只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2、如果所受伤害构成伤残,则另可主张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恤金,如果需要增加营养还可以主张营养费。3、工人受了皮外伤,用人单位应该负责,可以要求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第一款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十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十六个月的本人工资。第三十六条 第二款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内容:如要求伤残赔偿,需提供伤残鉴定及赔偿数额依据。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那么交通事故工伤赔偿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03616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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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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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者超过工伤认定时限申报工伤,仅丧失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但劳动者仍享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待遇赔偿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工伤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呢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工伤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呢

    内容:工伤误工费赔偿标准:由单位按受伤前的月工资标准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最长期间不超过24个月。那么工伤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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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3632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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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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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农民工工伤认定管辖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建筑农民工工伤认定管辖

    内容:工伤认定只是针对劳动关系来认定的,而劳动关系年满16周岁时开始,到退休年纪时结束。工伤赔偿没有年龄限制的,主要是要评定伤残等级。至于年龄,关于离退休人员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继续工作的劳动者是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各地实施细则的规定各异。如北京,厦门,太原,重庆,天津等地区明确规定不得认定为工伤。那么建筑农民工工伤认定管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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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9249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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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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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的区别在哪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的区别在哪

    内容:工伤赔偿适用的是工伤保险条例及地方性工伤赔偿法规或规章属于劳动法律范畴。在交通事故赔偿中一般只要存在伤残等级就会有精神抚慰金的赔偿各地标准不一致但大体掌握在一个伤残等级为2000元5000元的赔偿标准。在交通事故赔偿中赔偿额存在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的区别而且城镇户籍往往赔偿额超过农村户籍的两倍以上相差悬殊。在交通事故赔偿中一般都会涉及过错责任分担按照侵权双方过错大小承担不同的赔偿责任比例。那么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的区别在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1.27302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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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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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误工费赔偿的内容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工伤误工费赔偿的内容

    内容:工伤误工费赔偿标准:由单位按受伤前的月工资标准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最长期间不超过24个月。(七)、七级伤残;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2个月计算;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15个月计算。那么工伤误工费赔偿的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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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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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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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工伤死亡赔偿所得税扣除的相关具体问题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职工工伤死亡赔偿所得税扣除的相关具体问题

    内容:我公司因工伤死亡工人一名,赔偿60万元。问题1、此项赔偿是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此费用是否属于“职工福利费列支范围”,具体能否据实扣除,还要看我公司职工福利总额是否在税前扣除工资的14%范围以内列支。(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那么职工工伤死亡赔偿所得税扣除的相关具体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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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3283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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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民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农民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内容:工亡保险待遇(一)丧葬补助金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要求: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丧葬补助金、第(二)项规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那么农民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03357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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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死亡认定赔偿明细_工伤死亡赔偿明细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工伤死亡认定赔偿明细_工伤死亡赔偿明细

    内容: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停工留薪期,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浙江职工工伤死亡的,赔偿明细如下: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孔孟廷律师
    2022.05.08160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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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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