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中的追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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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金保律师 2022-07-05 349 人收看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六条制发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四)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应当由违法行为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5、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是处罚机关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短期强制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2、罚款 罚款是指限定违法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交纳一定数额货币的经济性处罚,具有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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