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致残性质认定治疗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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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性质是什么呢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认定书性质是什么呢
内容:首度明确界定交通事故认定书为“证据”的是《道交法》。其第七十三条前一句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因此,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行政证据,而非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民事诉讼证据。因此,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时的行政法上的证据,比作为民事诉讼法意义上的证据更为妥当;但《道交法》并未明确认定书的行政证据属性。那么交通事故认定书性质是什么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4845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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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是什么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是什么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新交法取消了重新认定的程序,制定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行为也不再是行政行为,当事人无法通过行政程序推翻认定书,但既然是证据就有一个最终认定采纳的问题,这个最终采纳认定的权利应该在法院,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原认定书却是错误,可以通过新的证据和法律规定到法院诉讼时推翻。那么《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4905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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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认定书下来后怎么处理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认定书下来后怎么处理
内容:交通事认定书下来后怎么处理可以先跟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到法院诉讼解决。分为受伤未致残的和因伤致残的这两个情况处理如下所述1、受伤未致残的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2、因伤致残的因交通事故致残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索要以下赔偿项目(6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那么交通事认定书下来后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1.291020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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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是怎样的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是怎样的
内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是怎样的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该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公安机关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仅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而不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那么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1.28722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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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胁迫订立的合同性质认定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受胁迫订立的合同性质认定
内容:2007年2月,张某与刘某再次签订一合同,约定刘某给付张某人民币5000元,张某不得到刘某店铺干扰其正常经营。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刘某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撤销该合同。第二种观点认为,刘某与张某签订的第二份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因此刘某没有义务给付张某5000元。刘某与张某签订合同显然是受到了张某的胁迫,但是并非所有受胁迫的合同都是可撤销合同。综上,刘某与张某签订的第二份合同属于无效合同。那么受胁迫订立的合同性质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1.12.28500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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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内容: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本解释所规定的残疾赔偿金的性质不是对受害人遭受的精神损害的赔偿,而是对受害人应该得到而没有得到的收入的补偿,属于物质损害的赔偿,是对由于伤害致残不能劳动导致的收入减少的赔偿。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结合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受害人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那么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03339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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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有无还款日期的欠条性质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如何认定有无还款日期的欠条性质
内容:如何认定有无还款日期的欠条性质欠条是当事人双方在经济往来中,以某种经济结算的方式产生的一种债务关系,比如买卖、损害赔偿、劳务等形成的欠款,欠款人向债权人出具的一种结算事实依据。法律规定,欠条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限是3年,已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欠款日期的当日起算,对没有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第二日起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那么如何认定有无还款日期的欠条性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07275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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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后怎么赔偿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后怎么赔偿
内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后怎么赔偿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7条已有规定但在实践中应严格掌握以下标准和计算方法1、医疗费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50元/天住院天数3、营养费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4、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不同伤残程度不同案情对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的多少都会有一定影响。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后怎么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1.29574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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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性质是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性质是
内容:新道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处理交通事故,作出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职责。对法院而言,交通事故认定书主要起一个事实认定、事故成因分析作用,是一个专业技术性的分析结果,这个认定书具有证据的效力,而不是进行赔偿的当然依据。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性质是。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1.12.09231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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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责任性质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责任性质
内容: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案件在民事责任承担上基本上是按照交警部门的责任划分。在很多情况下法院都是直接按照鉴定结论定案不可否认依据鉴定结论定案是比较准确的但是在交通事故中如果都按照鉴定结论定案则容易出现偏差而本文讨论的就是交通事故中的连带责任问题如果严格按照事故责任认定书判决这对于受害反对保护明显不公平。在事故侵权赔偿中报告交通、医疗、工伤等交通事故是最容易发生连带责任的但是法院往往按照事故认定书划分的责任直接确定民事赔偿这是错误的做法。那么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责任性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1.27564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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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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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共同债务抑或个人债务性质该怎么认定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离婚共同债务抑或个人债务性质该怎么认定
内容:夫妻离婚共同债务抑或个人债务性质该怎么认定夫妻离婚共同债务抑或个人债务性质该怎么认定可以根据以下情况分析:1、一方婚前所举债务问题一方婚前所借款项,确系用于两方婚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的,应认定为共同债务。对债权人来说,操作借款的一方负有绝对偿还的责任,其与对方不涉。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那么夫妻离婚共同债务抑或个人债务性质该怎么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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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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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性质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性质
内容:新道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所出具的法律文书。如果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错误,法院可以不采信这一证据,进而作出与交通事故认定不一致的民事判决。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性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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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4696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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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交通肇事罪的性质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如何认定交通肇事罪的性质
内容:要划清交通肇事罪与非罪的界限。发生交通事故后以下两种情况历来是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论处的。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且必须造成严重后果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主观上是故意行为对象是不特定的多数人不要求必须造成严重后果。交通肇事罪发生于交通运输过程中与交通工具相联系后者发生与日常生活中过失致他人重伤、死亡。交通肇事罪发生的时空条件原则上限于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另外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要求为特殊主体。那么如何认定交通肇事罪的性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1.26312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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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责任认定是怎样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工伤责任认定是怎样
内容: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第八条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况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可认定为工伤: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那么工伤责任认定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1.09348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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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怎样的性质
陈宗琼律师
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怎样的性质
内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而依法作出的行政文书。不难发现,这条规定明确了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虽然该文书还要对当事人的责任进行认定,但其性质已定位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有观点认为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书证。而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公安机关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的文书。因此,从形成的时间考察,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属于书证。那么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怎样的性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04924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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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不放弃,就会有希望 为了这份判决等到12点,激动的难以入眠,太能体会一位妈妈的心情了 男方将孩子骗离母亲身边,从2023年8月25日至2025年3月26日,长达近两年的母子分离,在宝坻法院无法处理婚内监护权、不能认定对方将孩子骗离行为属于侵害监护权以及对方行为对孩子成长不利的情况下,通过离婚诉讼,我们提交大量录音证据、对孩子未来的规划、孩子抚养的优劣势对比、给法官的一封信、代理词等等大量的材料,终于把孩子抚养权争回来了 孩子终于能回到妈妈身边了,兼职太治愈,太解气了😭😭😭
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457评论 -
案例:隐名股东引发的协议无效纠纷 基本案情:C委托D代持某科技公司股权,协议约定C为实际出资人。后D擅自将股权转让给E,E不知代持关系并完成工商变更。C起诉要求确认转让无效。 法院裁判要点: 1. 代持协议本身有效,但D作为显名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符合“商事外观主义”,E善意取得股权; 2. C仅能依据代持协议向D索赔,无法追回股权。 风险提示: 隐名持股协议存在第三人善意取得风险; 若涉及上市公司、国有企业,代持协议可能因违反监管规定直接被认定无效。 法律建议:规避瑕疵股权协议风险 尽职调查:受让股权前核查公司账目、出资凭证、债务情况; 协议条款:要求出让方承诺“股权无权利瑕疵”; 约定若存在隐瞒债务或出资瑕疵,出让方承担违约责任; 工商登记:及时办理变更登记,避免“一股二卖”;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1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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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万,赢了! 婆婆和前儿媳之间的借款,涉及到款项性质的认定,离婚债务的认定等一系列问题,最终法官比较给力,从人情法理各个角度还原了事实👏👏👏
姚平 445评论 -
多车辆连环交通事故,死亡三人,事故责任认定情况极其复杂,当事人立即委托元甲律师争取有利责任划分,元甲律师团队去事发现场勘察、画出事故图、分析路况信息、查看监控等,只为全力帮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
许瑞林 532评论 -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姚平 73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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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元甲交通律师 874评论 -
🚩当事人能够起诉要求解决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吗? 在分割财产时,应当按照下列原则: 🌹首先是意思自治原则。即双方按照自己的意愿达成分割财产的协议,根据协议来处理财产。 🌹其次是区分共同所有和个人所有原则。如果双方协议未成,那么对于双方同居期间的财产,要区分财产的性质,是共同所有还是个人所有,如果财产是属于共同所有的性质,则应该平均分割,如果是个人所有的性质,则谁的财产归谁所有。 🌹再次是一般共有原则。即如果财产性质不明时,无法认定财产是属于双方共同所有还是个人所有,则一般认定为双方共同所有,进行平均分割。 🌹最后是照顾妇女、儿童权益和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即在财产分割过程中,适当照顾女方和抚养儿童一方的权益;在一方有过错的情况下,分割财产适当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 司法实践中,以上4个原则有适用的先后顺序,应依次进行处理,不能片面适用。 🍀单纯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予受理。对于因为同居,女方主张青春损失费或者女方以同居期间多次怀孕人流等原因影响身体健康为理由要求男方赔偿,以上情形属于同居造成的后果,无合法婚姻为前提,故无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姚平 391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