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钱不还怎么申请支付令 #

被浏览:505

姚平律师 2022-06-27 505 人收看
最高院1994年4月15日发出的《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以下简称《保证规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同意,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应根据其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有些部门和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就是说没有担保资格,国家法规规定,学校、医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国家法规规定,学校、医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不能进行担保,《担保法解》第五条规定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姚平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在线律师
  • 已服务282602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