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发生工伤补缴社保还有用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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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芸律师 2022-07-05 181 人收看
答:据天津市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依据《关于贯彻落实〈工伤认定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63号)第3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出申请的,应当向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延期申报工伤认定的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适当延长申报时限,答:据天津市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依据《关于贯彻落实〈工伤认定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第3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出申请的,应当向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延期申报工伤认定的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适当延长申报时限,我单位有名职工发生工伤,但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询问一下还能否补办,我单位有名职工发生工伤,但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询问一下还能否补办,关于职工发生工伤单位应当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问:我是单位劳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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