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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楠律师 2022-07-05 415 人收看
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因收养的解除或继父(母)与生母(父)离婚及相互抚养关系的变化而终止,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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