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动车追尾后者受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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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清琴律师 2022-07-05 536 人收看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二、追尾事故的责任认定 (一)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二)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三)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四)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五)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六)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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