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医药费不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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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律师 2022-07-05 444 人收看
交通事故中医药费如何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交通事故中医药费如何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例如交通事故受害人擅自住院、转院、自购药品、超过医疗通知的出院日期而拒不出院、擅自在指定医院以外多处就医、治疗非交通事故损伤或疾病所花费的医疗费用便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医疗费范畴内,例如交通事故受害人擅自住院、转院、自购药品、超过医疗通知的出院日期而拒不出院、擅自在指定医院以外多处就医、治疗非交通事故损伤或疾病所花费的医疗费用便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医疗费范畴内,受害人在什么情况下花费的医疗费构成合理为事实问题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加以确定,交通事故结案后如果受害人的身体尚待康复而需要进行继续治疗的致害人还应当根据确需治疗的实际情况赔偿必需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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