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打致面瘫没有鉴定为轻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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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孟阳律师 2022-07-05 89 人收看
第十五条 面部损伤后留有明显瘢痕, 单条长 3厘米或者累计长度达4厘米,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第三条 鉴定损伤程度, 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四)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多种损伤均未达标准的,不能简单相加作为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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