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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平律师 2022-06-28 29 人收看
结合被告提交的豫PH915挂车的完税证明、运输证及行驶证足以证实原、被告双方与富达运输公司签订分期购买车辆的事实,结合被告提交的豫PH915挂车的完税证明、运输证及行驶证足以证实原、被告双方与富达运输公司签订分期购买车辆的事实,原审查明2006年8月刘某成和张某峰与富达运输公司签订分期购买车辆合同书一份合同约定刘某成、张某峰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陕汽奥龙货车一辆车牌号豫PB885后挂PH915发动机号码506060799底盘号码为0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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