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疫情工伤鉴定延迟了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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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瑞律师 2022-07-05 157 人收看
家属不服,2022年12月31日,柴某的父亲将黑龙江人社厅和大庆市人社局告上法庭,同时将柴某生前所在单位大庆市自然资源局列为第三人,请求重新做出工伤认定决定,家属认为,柴某在居家办公时遭遇意外,应该被认定为工伤,法院认为,2020年2月至柴某被害,大庆资源局正在施行弹性工作制,允许工作人员居家办公,故柴某居家办公期间应当认定为因履行工作职责处于特定工作环境之中,若柴某由于处于居家办公的工作环境而受到了案涉暴力伤害,柴某的死亡情形也应认定为工伤,8月13日,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新作出认定,认定柴某为工伤,法院认为,二被告作出的行政行为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判决撤销原认定,并判令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重新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职工疫情时居家办公遇害认定工伤 家属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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