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方没钱怎么执行抚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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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东洁律师 2022-07-07 561 人收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的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总之,在具体确定抚养费的数额时,应从实际情况出发,考虑双方的负担能力和经济条件,如果抚养子女的一方自愿独自承担抚养费时,则可免除另一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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