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男方教孩子不认妈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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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孟阳律师 2022-07-07 647 人收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为“尚在校就读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0条及第21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下称意见)及司法解释一的有关规定 1父母抚养子女一般到18周岁为止年满18周岁的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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