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八岁以下父母该给生活费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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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孟阳律师 2022-07-07 2 人收看
对于相互之间没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由于本身无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因此,当生父与继母、生母与继父解除时,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姻亲关系自然也解除,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生父母离婚,并不消除父母子女关系,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仍然存在,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完全可以在继承继父母遗产的同时对其生父母享有继承权,如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或继母与生母或生父离婚,未成年继子女被生父或生母一方带走而继父或继母又终止抚养的(继父或继母愿意继续抚养的除外),原已形成的抚养关系终止,继父母子女间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继父母子女间无相互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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