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担保人可以中途更换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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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瑞律师 2022-07-07 443 人收看
担保人的抗辩权包括哪些类型 1、保证人的一般抗辩权 一般抗辩权,是基于保证的从属性划分的,保证人享有的抗辩权是指保证人基于所保证的主合同债务人抗辨权而享有的在债权人提出保证之债履行请求时予以拒绝的一种权利,其本质是属于债务人的基本的、常态型的抗辨权,鉴于保证的从属性、补充性等,决定了保证人同时享有,凡主合同债务人依法依约享有的一切抗辨权,都应为保证人享有和行使,成为保证人的抗辨权,这也是保证人负有监督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获得的相应权利,2、保证人的专属抗辩权 保证人专属抗辩权,基于保证合同的相对独立性所决定的,不以主合同债务人的抗辨权为前提,而由保证人直接取得和专门享有的对抗债权人之请求权的一种抗辩权,4、保证人是以自己的名义而不是以主合同债务人或其代理人的身份行使一般抗辨权,2、一般抗辨权虽然来源于债务人,但不为债务人专有,债务人放弃抗辨权也不影响保证人的继续享有和行使,也即基于保证的从属性,保证人行使属于债务人合同抗辩权的权限与债务人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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