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故意撞伤人怎么处理怎么赔偿 #

被浏览:496

段建国律师 2022-07-08 496 人收看
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再者,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此条也并没有将被保险人排除在受害人之外,因此,从交强险的立法目的和精神上来讲,这里的“第三者”也应当包括本车人员下车后,已不受本人实际控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害的被保险人,否则就违背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国家设立交强险的目的,是为了本车人员控制的车辆导致交通事故,能迅速的弥补身处车外第三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失,我的车已投保交强险,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但保险公司以我属于本车人员为由拒绝理赔,问:2014年3月11日,我开车到森林公园游玩,到公园门口时发现停车位已满,便临时将车停于一有坡度的路边下车寻找停车位,不料此时车子却向我滑过来,我连忙上前开车门时被车剐住,与路边景观树发生刮蹭。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段建国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真人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213位律师在线
  • 已服务23.5万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