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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梦云律师 2022-06-28 202 人收看
如果当事人对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书不服是否可以进行救济,如果达成调解发生“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交通事故责任书作为证据在诉讼中人民法院是否采纳交通事故认定的意见需要经过证据审查以后方可以确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事故认定书是否采信则须由法院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其予以审查判断而不是不加审查一概当然认定采纳,2、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应该如何处理 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属于民事诉讼法中证据规定的“鉴定结论”一般具有较高的权威性、科学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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