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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梦云律师 2022-06-28 114 人收看
第十四条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相关法律知识: 招标投标法中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须在签订合同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交《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的函》,法律咨询:工程招标咨询 如果项目已经进行评标,建设单位是否可以与施工单位商谈合同后,再发中标通知书 律师回答: 中途有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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