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考水利工程专业的动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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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律师 2022-06-28 47 人收看
第十三条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在其资质等级允许范围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工作,第十一条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按照水利部有关规定设立,经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合格,方可承担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第七条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第六条 水利工程质量实行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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