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手车最怕的投诉电话 #

被浏览:194

王学瑞律师 2022-07-11 194 人收看
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的损毁灭失风险如何承担 根据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规定,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的损毁灭失风随着交付行为进行转移,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一条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 李维律师

    李维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5.0分 服务: 1174人 好评: 264
    回复快热心律师很有帮助
  • 冯清琴律师

    冯清琴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5.0分 服务: 46人 好评: 513
    回复快热心律师很有帮助
  • 邢颖律师

    邢颖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5.0分 服务: 299人 好评: 541
    回复快热心律师很有帮助
  • 王学瑞律师

    王学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5.0分 服务: 77人 好评: 414
    回复快热心律师很有帮助
  • 郭铭芝律师

    郭铭芝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5.0分 服务: 64人 好评: 911
    回复快热心律师很有帮助
王学瑞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在线律师
  • 已服务282602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