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2022车祸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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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律师 2022-07-11 253 人收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为此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2005)民他字第25号〕中明确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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