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交通事故逃逸认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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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交通事故逃逸认定标准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单方交通事故逃逸认定标准
内容:单方交通事故逃逸认定标准
黄东洁律师
2023.04.2155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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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和划分依据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和划分依据
内容:3、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书写复核申请时,一定要指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不当的错误所在,并抓住有关证据不放,力争复核机关认可自己的意见。
任冰峰律师
2021.12.04136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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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对肇事逃逸的法律问题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对肇事逃逸的法律问题
内容:《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对逃逸错误界定有哪些《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原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笔者认为《程序规定》对逃逸行为在事故认定中的界定过于主观,于法于理都没有依据。《刑法》对交通肇事罪的规定从法理上印证了逃逸行为的事后行为性质。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对肇事逃逸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04600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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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逃逸的认定处罚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逃逸的认定处罚
内容:有的人在事故之后为了逃避处罚,就会选择逃逸。随着交通运输业的迅速发展,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也呈上升趋势,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根据法律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要严惩,如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犯罪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按照事故现场勘验和调查的事实,依据交通法规而作出的鉴定。那么交通事故逃逸的认定处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1.12.08208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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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体的认定依据及基本原则有哪些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体的认定依据及基本原则有哪些
内容: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体的认定依据及基本原则有哪些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体又称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人是指应当承担机动车运行过程中发生事故而致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者。这种情形主要是鉴于机动车驾驶方是事故的直接制造者和权利义务的直接承受者。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或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这种赔偿是基于保险合同的约定由保险方承担的替代责任。那么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体的认定依据及基本原则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1.27975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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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
内容:交通事故中怎么算肇事逃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是肇事逃逸: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一、交通事故逃逸的认定标准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李维律师
2023.03.14756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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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逃逸责任由谁认定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逃逸责任由谁认定
内容: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以上八种行为可以认定为交通事故逃逸行为,并在一些情况下可以追求肇事者的刑事责任。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按照事故现场勘验和调查的事实,依据交通法规而作出的鉴定。我国现行的交通事故责任共分五类,即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那么交通事故逃逸责任由谁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1.12.08139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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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案件之交通事故认定书(法律依据)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案件之交通事故认定书(法律依据)
内容:交通事故认定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那么交通事故案件之交通事故认定书(法律依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04860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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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逃逸认定依据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逃逸认定依据
内容:近些年来,我国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呈上升趋势,一方面是因为车辆的普及,另一方面是因为交通意识的单薄,因此,有些人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第一反应就是赶紧离开。那么交通事故逃逸认定依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1.12.08914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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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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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逃逸的认定依据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逃逸的认定依据
内容:交通事故逃逸的认定依据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那么交通事故逃逸的认定依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09342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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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逃逸如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逃逸如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内容:交通逃逸如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1、事故因当事人逃逸而无法认定当事人责任的场合无论事故各方的实际责任如何均推定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那么交通逃逸如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10917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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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逃逸事件怎么认定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逃逸事件怎么认定
内容:如果行为人在事故发生后,虽然没有逃离现场,但有其他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如破坏现场、毁灭证据等,则也可以认定为交通事故逃逸,如果行为人在事故发生后,故意逃离现场,逃避法律责任,则可以认定为交通事故逃逸,交通事故逃逸的认定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事故发生后,行为人是否有逃避法律责任的故意,在该案例中,李先生在事故发生后,因为害怕承担责任,驾车逃离了现场,其行为符合交通事故逃逸的认定依据,如果行为人在事故发生后,虽然没有逃离现场,但其行为导致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或者受害人无法得到及时救助,则也可以认定为交通事故逃逸,交通事故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而逃离现场的行为。
张芸律师
2023.08.22486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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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没有证据能认定肇事逃逸吗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警没有证据能认定肇事逃逸吗
内容:法律分析:当遭遇交通事故而交通肇事车辆逃逸未查获的,受害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 10 日内确定各方当事人责任并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六条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根据本规定第六十一条确定各方当事人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方当事人。
李孟阳律师
2024.03.18425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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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逃逸可以撤诉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对方逃逸可以撤诉吗
内容:因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交通肇事逃逸后,如果案件是属于事实的,报案人是不能申请撤销案件的,交通管理部门会进行立案侦查。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交通事故现场痕迹、遗留物等线索,及时启动查缉预案,布置堵截和查缉。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下,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懈。
翁玉素律师
2022.03.22343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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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以及划分依据是什么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以及划分依据是什么
内容: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以及划分依据是什么如果有违章行为且行为与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这时就应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大小来估定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一)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形1、逃逸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又没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承担全部责任也就是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时间限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那么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以及划分依据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1.27361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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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全责拒赔怎么办?袁甲告诉你,咱们先报警,交警队会开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对方是否全责,然后你再拨打自己保险公司的电话,明确要求代位赔偿,接下来就由保险公司全权负责赔偿的事儿了。索赔也是找保险公司,听明白了吗?有交通事故索赔的问题就问袁甲,安全出行,安心生活。
许瑞林 449评论 -
案情:2024年2月4日,客户驾驶大型牵引车,在红绿灯几十米处,车速40多,对方是个二轮电动车,客户正常行使直行,和死者左侧的衣服挂到车尾后直接倒在路边了,没有发现出现交通事故,后交警打电话说客户的车存在可能性,死者患有尿毒症晚期,事故发生后6天死亡 焦点:交警对于事故未划分责任,本案是否应该赔偿呢?客户是否沟通逃逸呢? 结论:法院最终认定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按照50%承担赔偿责任,客户未认定为逃逸 一锤定音 •尘埃落定👏
许瑞林 173评论 -
当案件转入刑事流程,作为家属要尽可能地为肇事方争取刑事撤案或 #不起诉 。 案件移送检察院后,交通肇事罪如何能争取到不起诉决定呢?先看案例: 案情:潘某驾驶货车与被害人杨某发生碰撞,致使杨某颅脑受伤,当日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认定潘某负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杨某负本起事故的次要责任。后潘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归案,并将本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有利情节:①事故发生后,潘某在事故现场报警并等待交警处置。②潘某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协议,并全部履行,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结果:检察机关认为潘某构成交通肇事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决定对潘某甲不起诉。 李律有话说: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交通肇犯罪中想争取不起诉,主要考虑以下情节:①犯罪嫌疑人积极认罪、悔罪; ②积极赔偿被害人或者被害人近亲属损失,取得被害人或者被害人近亲属谅解; ③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有逃逸,在案发现场积极拨打120急救电话,尽力挽救被害人生命,积极拨打122或110报警,等待警察处理。 ④其他可作考虑的情节(如:犯罪前科、接受安全驾驶等法治教育、从事社区公益服务、交通志愿服务12:07 南京李轩律师 关注 等待交警处置。②潘某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协议,并全部履行,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结果:检察机关认为潘某构成交通肇事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决定对潘某甲不起诉。 李律有话说: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交通肇犯罪中想争取不起诉,主要考虑以下情节:①犯罪嫌疑人积极认罪、悔罪; ②积极赔偿被害人或者被害人近亲属损失,取得被害人或者被害人近亲属谅解; ③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有逃逸,在案发现场积极拨打120急救电话,尽力挽救被害人生命,积极拨打122或110报警,等待警察处理。 ④其他可作考虑的情节(如:犯罪前科、接受安全驾驶等法治教育、从事社区公益服务、交通志愿服务等) 但需注意:存在以下情形的一般不作不起诉处理:①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②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③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并确因安全装置原因导致事故发生的;④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车辆而驾驶的;⑤严重超载驾驶的; ⑥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⑦交通肇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元甲交通律师 391评论 -
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元甲交通律师 374评论 -
车辆被撞,法院支持折旧费吗? 2023年3月,吴某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张某驾驶的一轻型箱式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在其车辆维修完成后提起诉讼,以其车辆受损导致严重贬值,且今后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的保养和修车将产生重大损失等为由,要求赔偿其折旧费30000元等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因车辆折旧费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对该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之规定,本案中,张某诉请的车辆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该车辆使用多年,张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折旧费30000元系如何计算认定的。因该项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车辆折旧费(即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车辆折旧费的认定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元甲交通律师 409评论 -
三方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1、交通事故三方同等责任。三方交通事故两方同等责任一方次要责任,其中负同等责任一方死亡一人,其他两方交强险分别最高可以赔偿身故方11万的死亡赔偿限额。有产生医疗费用,还可以分别赔偿最高1万元的医疗费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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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对于小区内的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当作为普通民事侵权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辖和职责范围。其损害赔偿事宜,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当事人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公安机关原则上也可以接受。为了方便事故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如果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公安机关可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指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应当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交通事故等相关规定处理,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进行现场处理,搜集证据,进行相关鉴定;根据事故现场勘察、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接受当事人的请求,对当事人之间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进行调解,赔偿标准参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执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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