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中的连带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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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宗琼律师 2022-07-11 327 人收看
” 第4条规定:“缺乏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请求出借方与借用方对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等因出借资质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没有规定损害赔偿责任 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第2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第3条和第4条规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损害赔偿责任,第3条是对所有无效的施工合同损害赔偿责任的规定,第4条是针对借用资质挂靠的施工合同无效后对建设工程质量损失赔偿责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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