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否发生交通事故无法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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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能不能工伤理赔具体需要相关部门认定,需要现做工伤认定,符合工伤条件一般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范围。对于机动车驾驶人按照责任认定书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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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无证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是否认定工伤问题的复函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无证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是否认定工伤问题的复函
内容: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无证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是否认定工伤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无证驾驶车辆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是违法行为。依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九条关于违法或犯罪行为造成负伤、致残、死亡不应认定为工伤的规定,对于因无证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那么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无证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是否认定工伤问题的复函。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1.12.06450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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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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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会被认定为工伤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出差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会被认定为工伤
内容:对用人单位而言,员工出差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或人身伤害事故等情形,究竟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这个问题应当区分不同情形,不能一概而论。“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既可以是职工驾驶或乘坐的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职工因其他机动车事故造成的。那么出差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会被认定为工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1.12.04712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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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是否有误工费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和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是否有误工费
内容:例如,如果出租车司机李某因为交通事故而无法正常工作,导致其所在出租车公司的收入减少,这部分损失不属于误工费的赔偿范围,李某不能要求王某赔偿这部分损失,李某因为交通事故无法正常工作,从而产生了误工费的损失,王某应当对此承担赔偿责任,需要注意的是,误工费的赔偿范围仅限于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不包括其他间接损失,同时,需要注意误工费的赔偿范围仅限于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不包括其他间接损失,李某因此无法正常工作,要求王某赔偿误工费,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和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出租车司机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应当赔偿相应的费用和损失。
张芸律师2023.08.22935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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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是否认定工伤问题的复函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证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是否认定工伤问题的复函
内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无证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工伤认定与否问题的复函 保险保障 有效 2000.12.14 2000.12.14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无证驾驶车辆 发生交通事故是否认定工伤问题的复函 劳社厅函150号 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无证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是否认定工伤的请示》收悉。依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九条关于违法或犯罪行为造成负伤、致残、死亡不应认定为工伤的规定,对于因无证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那么证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是否认定工伤问题的复函。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2.04612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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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无法认定责任怎么办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发生交通事故无法认定责任怎么办
内容:(二)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情况这在道路交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结合上述情况,公安机关交通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已经从原来的具体行政行为转化为一份证据,而只要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过错行为的,就可减轻己方的责任。因此,在交通事故赔偿过程中,并非仅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就可以作为最终赔偿责任认定的标购房合同纠纷准。那么发生交通事故无法认定责任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2.01.03830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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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路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会被认定为工伤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上下班路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会被认定为工伤
内容:上下班路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必须有符合相应条件才能满足工伤。职工上下班,在合理的时间与路线,发生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或者经人民法院裁定,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应当认定为工伤。那么上下班路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会被认定为工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2021.12.07327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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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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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内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认定?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厂区内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认定?
内容:总结起来,厂区内发生交通事故的认定涉及多个因素,包括证人证言、CCTV监控录像、现场勘察和照片、以及相关文件和记录,在厂区内交通事故的认定中,常见的责任划分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 一方全责:如果一方明显违反了交通规则或管理制度,导致事故发生,那么该方将被认定为全责,本文将详细介绍厂区内发生交通事故的认定标准、责任划分以及相关的处理程序,在厂区内发生交通事故时,正确地认定责任和处理纠纷非常重要,厂区内发生交通事故的认定和处理过程需要严谨和全面的调查,并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
毋磊颖律师2023.06.06275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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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发生撞车责任如何认定,是否属于交通事故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小区内发生撞车责任如何认定,是否属于交通事故
内容:我们认为在封闭式住宅小区不允许社会车辆进入或按照严格的登记制度的小区内发生车祸的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部门无权处理而应当由辖区所在派出所按治安案件进行处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条规定“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因此交警部门接到像小区内等道路以外交通事故报案会参照道路内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进行处理。选择私了双方要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形态、车损情况、双方车号车型等情况做详细记录。那么小区内发生撞车责任如何认定,是否属于交通事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2.01.27466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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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是否构成工伤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是否构成工伤
内容: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时是否认定为工伤以及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时,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那么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是否构成工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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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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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法院怎么判
陈凯旋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法院怎么判
内容: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法院怎么判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确立了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适用过错原则的规定而对于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情形没有进步进行规定如何分配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于事实不清致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任何方均可举证对方存在过错。因此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纠纷时以公平责任分配双方当事人的责任是较为合理的选择。虽然该事故车辆驾驶员的责任无法认定根据公平责任原则事故驾驶员双方对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各承担50的民事赔偿责任是合情合理的。那么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法院怎么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凯旋律师2022.02.10444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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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可不可以诉讼赔偿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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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可不可以诉讼赔偿
内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赔偿事项不服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但是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不满的,只能向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诉吗法律分析: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只能提起民事诉讼,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不可以申诉,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认定书三日内向上级交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交通事故确定责任后,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当事人不可以申诉,但可以申请复核。
周春花律师2024.01.26736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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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车发生交通事故无法认定责任怎么办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两车发生交通事故无法认定责任怎么办
内容:如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一方故意造成事故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事故责任。在责任无法认定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四条的规定,由双方承担公平责任。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己方可以不承担责任。结合上述情况,公安机关交通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已经从原来的具体行政行为转化为一份证据,而只第一百四十九条 风险承担不影响瑕疵担保要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过错行为的,就可购房合同纠纷减轻己方的责任。因此,在交通事故赔偿过程中,并非仅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就第三百二十四条 技术合同的主要条款可以作为最终赔偿责任认定的标准。那么两车发生交通事故无法认定责任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1.1738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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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_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材料包括什么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发生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_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材料包括什么
内容: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材料包括什么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龙珊律师2022.05.08478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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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事故负全责的问题(无照驾驶发生事故是否负全责)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关于交通事故负全责的问题(无照驾驶发生事故是否负全责)
内容:对方全责接下来怎么处理1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怎么处理1、全责方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指定一个定损中心(除非有人受伤,否则不需要向交警报案了,即使交警来了也不会给开单子的,还是叫去定损中心处理),由于被保人是全责方,因此保险公司的理赔款是全部赔给全责方被保人的,无责方不会给予理赔,无责方在定损完成后应当及时与对方沟通好,索要车辆维修费并将发票和理赔证件复印件交给全责方理赔,在发生的交通事故的时候,一般来说全责方应该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然后保险公司的人员会进行定损,因为如果全责赔偿这个费用是很多的,必须要走保险才比较稳妥。
郭铭芝律师2023.03.24526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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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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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元甲交通律师 354评论 -
交通事故车上人员受伤的赔偿责任: 1、车辆驾驶员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车辆驾驶员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驾驶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车辆所有人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车辆所有人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除非能够证明交通事故发生时车辆处于被盗、被抢、被骗等情况下。 3、第三者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第三者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第三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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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拒不赔偿后果: 交通事故全责拒不赔偿的,可能会被起诉,起诉至法院后,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经法院判决生效后,仍然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受害人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肇事人的财产用以赔偿。 全责不赔钱首先需要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对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后仍不还款,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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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1、交通事故三方同等责任。三方交通事故两方同等责任一方次要责任,其中负同等责任一方死亡一人,其他两方交强险分别最高可以赔偿身故方11万的死亡赔偿限额。有产生医疗费用,还可以分别赔偿最高1万元的医疗费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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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电瓶车闯红灯被撞了怎么划分责任? 电瓶车闯红灯被撞的交通事故人们普遍关心的是如何划分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对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那么闯红灯的一方(电瓶车)将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对于非机动车闯红灯被机动车撞的情况,也适用同样的原则。如果对方在事故中有违法行为,如超速或酒驾,那么对方将负次要责任,而闯红灯的一方则负主要责任。然而,如果对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闯红灯的一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骑车闯红灯是一种危险行为,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电瓶车、非机动车以及骑车闯红灯的行为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尽管在不同情况下,责任划分有所不同,但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以确保交通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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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对于小区内的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当作为普通民事侵权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辖和职责范围。其损害赔偿事宜,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当事人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公安机关原则上也可以接受。为了方便事故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如果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公安机关可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指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应当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交通事故等相关规定处理,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进行现场处理,搜集证据,进行相关鉴定;根据事故现场勘察、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接受当事人的请求,对当事人之间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进行调解,赔偿标准参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执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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