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离婚担保的债务怎么处理 #

被浏览:434

您的位置:大律网 > 法律热点 > 债权债务 > 夫妻离婚担保的债务怎么处理

夫妻离婚担保的债务怎么处理

我要提问 我要问律师
律师 在线

最近登录平台服务的律师,服务响应时间更快,更快解决问题。

  • 刘晓红律师 金牌律师

    交通事故金牌讲师
    北京元甲律师事务所
    18310026816
    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 张秋实律师 金牌律师

    债权债务金牌讲师
    天津律云律师事务所
    15718883370
    债权债务
  • 姚平律师 金牌律师

    婚姻家庭金牌讲师
    北京元甲律师事务所
    13811917587
    婚姻家庭
  • 段建国律师 金牌律师

    债权债务金牌讲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13501131448
    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 吴梦云律师 金牌律师

    合同纠纷金牌讲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13520272796
    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法律热点响应时间快,高效解决问题
  • 债权债务
    2021-10-22 11:36 阅读数:554

    如果借贷双方的借贷内容或借贷关系发生更变,特定情况下担保人可无需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在担保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债权人和债务人私自更改了借贷的金额或还款期限等内容,那么担保人将不再对此借贷承担责任,保证期间,债权人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超出担保期限以后,担保人无需再对此债务负承担责任,但债权的转让无需征得担保人同意,担保人仍需在原保证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那么担保人也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 担保之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律师回复中
    2022-03-31 20:21
  • 债权债务
    2022-02-07 15:38 阅读数:232

    婚姻期间担保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大致包括: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房子所负债务或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 夫妻债务问题及房产问题?

    您好:按您说的情况,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无偿还义务,并无父债子还的法律规定。女方父母婚前购置房产应为女方个人财产,婚后购买股票,没有明确给予子 ...

    等3位律师回复
    2022-08-26 21:25
  • 债权债务
    2021-11-22 16:42 阅读数:257

    欠条模板: 现因借款人_______因经营__________(写借款用途)需向贷款人_______借款人民币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整),共同借款人,对债权人来说,负连带责任,即是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人主张全部的债权,而任何一方均不能以他们之间内部对债务的分配协议对抗债权人的主张,借款人:______(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贷款人:______(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见证人:______(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年月日 债权债务法律法规 一、《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而担保人负连带担保责任,如果被担保人不能偿还债务,债权人不用启动法律程序,可以直接要求连带担保人承担债务,一、夫妻共同借款人和担保人有什么不同,借款种类为现金,借款日期为_____年____月____日,还款日期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时一次性偿还清______借款加利息。

  • 起诉离婚时候,有一笔夫妻共同债务忘了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父母有权通过起诉方式主张这笔债权,建议你收集好证据,例如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证据。

    等3位律师回复
    2022-08-26 20:59
  • 婚姻家庭
    2021-11-05 15:49 阅读数:926

    夫或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他人的债务提供了担保,因此形成的担保债务并非为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需要,夫妻双方也未从该保证行为中受益,此担保之债当然不能成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所以夫妻的负债行为应在日常家事代理的合理范围内,不符合日常家事代理之目的的举债,当然不能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一方对外担保之债不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从法律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来看,夫妻共同债务一定是出于、源自、为了夫妻(家庭)共同生活。

  • 离婚时,丈夫欠赌友的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能证明欠款是赌债,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则属于你丈夫的 ...

    等1位律师回复
    2022-08-17 14:58
  • 债权债务
    2022-04-06 15:32 阅读数:436

    夫妻共同担保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需要双方进行偿还,根据物的担保的不同,可以分为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和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其实,有些债务人是先找到担保人,债权人要求继续提供担保后,才将其他财产作为拿来抵押,所以导致在债权人追偿时,债务人要求按提供担保的顺序进行,即先找保证人还款,其实这违反法律规定,保证人同样可以拒绝,二、有物保也有人保,担保人怎么承担责任 实践中根据物的担保的不同可以分为如下两种情况: 1、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 举个实在的例子,债务人为借钱将车子抵押了的,那么在还款期限过后还没还钱的,那么需要先将车子拍卖实现价值还款,接着再找保证人还款,夫妻对外担保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或者事后经另一方追认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配偶对外的担保债务,如果是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 夫妻债务是共同偿还还是连带呢

    《民法典》规定,夫妻债务双方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有关法律,夫妻一方在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承担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个人债务不需要共同偿还。

    等1位律师回复
    2022-08-12 15:51
  • 婚姻家庭
    2021-11-10 18:14 阅读数:385

    一、关于金融借款合同夫妻共同债务答辩状 答辩人:XXXXXXXXXXXXXX被答辩人:XXXXXXXXXXXXXXX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所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具体答辩如下: 一、我不同意偿还该笔借款,被告向被答辩人借款我不知情,借据上也没有我的签字,根据被答辩人诉称内容是被告XX和XX两人xxx由向其借款,可以说明该款没有用于我们夫妻存续期间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故该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我不应承担还款责任。

  • 离婚前夫妻一方所负债务,离婚后另一方要负偿还责任吗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他人出具借条或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债权人主张权利的,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例外情形只有两种:1、债权人与债务人 ...

    等1位律师回复
    2022-08-10 17:37
  • 婚姻家庭
    2021-11-05 15:50 阅读数:57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第六百九十五条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担保人个人签名的债务,不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属于个人债务,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由借债个人承担

    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婚姻法》第四 ...

    等1位律师回复
    2022-08-10 17:32
  • 债权债务
    2022-01-30 11:19 阅读数:276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民法典中夫妻一方担保债务如何偿还 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为债务担保如果是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双方财产偿还如果是单方个人债务由担保人个人财产偿还,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 以个人名义借款供养第三人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12月26日颁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 ...

    等1位律师回复
    2022-08-10 17:31
  • 婚姻家庭
    2021-11-10 18:14 阅读数:255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rdquo。

  • 夫妻之间有债务男方不拿钱对女方生活费零用钱都不拿不问不理也不生活在 ...

     

    律师回复中
    2022-08-04 20:21
  • 债权债务
    2021-10-23 17:20 阅读数:130

    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作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叫反担保,由于债务人向担保人提供了反担保,担保人在向债权人承担了担保责任后,其变为了债务人的债权人,而债务人在本债权债务中又向担保人提供了反担保,在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变为债权人后,该反担保即为对担保人债权的担保,既然如此,结论已经非常明确,即反担保人应当对担保人承担债务。

  • 结婚期间夫妻二人共同办理工程机械车辆贷款购车合同后因男方私自将车辆 ...

     

    律师回复中
    2022-08-03 13:33
问题分类

大律法律咨询平台,提供各类法律问题解决方案

陈明月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立即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债权债务:段建国律师 在线咨询
法律资讯
精选专题
大律网
— 互联网+门店•一站式解决 —
服务热线:(工作日 09:00-17:30) 400-996-3300
投诉举报:(1-2个工作日响应)

dalvyun01@163.com

版权所有 ©2020 - 2021 北京大律管理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京ICP备2020048486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京)字第21738号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14353

咨询1 咨询2 咨询3 咨询4 咨询5 手机咨询1 手机咨询2 手机咨询3 手机咨询4 手机咨询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