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债务妻子要偿还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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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债权债务的相关规定,是最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规定的一项重要内容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只要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不知情也是要还的。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如下: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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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的个人债务如何承担_离婚时,个人债务怎么偿还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前的个人债务如何承担_离婚时,个人债务怎么偿还
内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刘晓红律师2022.05.063094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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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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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的个人债务可以让妻子还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丈夫的个人债务可以让妻子还吗
内容:丈夫的个人债务可以让妻子还吗? 在婚姻生活中,夫妻之间的经济问题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很多夫妻可能在相处的过程中,会形成一些优化的经济组合,协商好谁掌管家庭财产,哪些花费需要经过夫妻双方商议等等。但是,在一些意外或者巨额支出发生的时候,我们就不得不考虑这些经济组合是否还能起作用。比如当丈夫有大笔个人债务需要偿还时,他是否可以让妻子替他还?
李楠楠律师2023.05.3013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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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1、须分析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属于,则妻子应该偿还。另外,丈夫如果生前留有遗产,那么妻子作为继承人,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也应该履行偿还债务的义务2、法律规定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同时该《解释》第二十六条还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3、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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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债务无力偿还怎么办 个人债务长期不还怎么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个人债务无力偿还怎么办 个人债务长期不还怎么
内容:个人债务也意味着需要个人来偿还,而对于一些遇上经济危机的人来说,要偿还是很困难的,个人债务无力偿还怎么办呢?个人债务长期不还怎么处理?个人债务个人债务无力偿还怎么办《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那么个人债务无力偿还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2.10389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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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要具体看债务所用何处,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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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隐瞒妻子借钱属个人债务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丈夫隐瞒妻子借钱属个人债务吗
内容:本案主要的争议焦点就是在于被告丈夫与原告约定将借款事情隐瞒被告是否属于约定为个人债务,笔者认为第一种观点更为妥当。《婚姻法解释一》第十八条的规定以及《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都是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出现个人债务时夫或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那么丈夫隐瞒妻子借钱属个人债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2.11317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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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丈夫欠债妻子是否承担还款责任,关键要看丈夫借款的性质。公民死亡后,则没有清算程序,也就不存在清算人,可以当然代表所有继承人清收债权、清偿债务。实践中,对遗留债权债务有关的诉讼应否追加继承人及在特定情况下变更诉讼主体的理解有些不同,造成了法律适用的混乱,很有必要进行统一,以维护法制的尊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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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判定夫妻个人债务,个人债务需要双方偿还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怎样判定夫妻个人债务,个人债务需要双方偿还吗?
内容:由于我国不像发达国家那样对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在法律层面做出具体的罗列,再加上不同法官对《婚姻法》第41条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有不同的理解,造成司法审判对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认定上的困难。离婚时一般仍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负责偿还。那么怎样判定夫妻个人债务,个人债务需要双方偿还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2.0978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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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妻子有共同偿还的责任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妻子没有任何责任。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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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务可以用股东个人财产偿还吗?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公司债务可以用股东个人财产偿还吗?
内容:《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为公司债务担保需要承担哪些责任1、虚假出资《公司法》第28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公司法》第115条: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那么公司债务可以用股东个人财产偿还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2.09303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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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抵押房屋为债务担保后,债务人逾期不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对抵押的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所以债权人可以优先处理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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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人妻子的财产可以偿还债务吗?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欠款人妻子的财产可以偿还债务吗?
内容: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欠款人妻子的财产可以偿还债务吗?执行债务人妻子财产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那么欠款人妻子的财产可以偿还债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2.0941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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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1.赌债是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更不是夫妻共同债务。_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非法债务除外,赌债或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所欠债务要么不受法律保护,要么应由债务人自己一人承担)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_若认定为夫妻债务后,债务人无法证明这笔钱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债权人可以另外起诉要求债务人还钱_3.若是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诉讼中,没有借钱一方不认可此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法院一般会在离婚诉讼中不予处理该债务,会要求债权人再另外起诉处理。3、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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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中的一方产生的个人债务是否需要夫妻共同偿还呢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分居中的一方产生的个人债务是否需要夫妻共同偿还呢
内容:婚姻法有规定,如果夫妻没有感情导致分居,2年以上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尽管两人可能分居了较长时间,但分居并未办理离婚手续,未对双方的财产约定其所得财产的归属,也没有第三人知道他们有无约定,因此各自所得的财产应属夫妻共同财产,而债务也应是共同债务。那么分居中的一方产生的个人债务是否需要夫妻共同偿还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2.0967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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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日常生活中,债权人常常会发现自己的债务人可能并不是只有一笔债务,若在债务人有多笔债务且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全部履行的前提下,应当以什么顺序来清偿债务呢: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享有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它应当先于普通债权而得到清偿。但是,倘若担保之物或权利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则其不足的部分,仍然应当与普通债权处于同一清偿顺序而受清偿。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优先债权清偿完毕以后,再清偿普通债权。如果个人的财产在清偿了优先债权以后,不够清偿已知的普通债权,则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对于各项普通债权按其数额的比例计算,分别予以偿还。3、如果债务人死亡的,交付遗赠为第三顺序。我国继承法第34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这就是说,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在先,交付遗赠在后。在优先债权和普通债权清偿完毕以后,遗产尚有剩余的才能开始遗赠的交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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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宣布破产债务该怎么办?是否还需要偿还呢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个人宣布破产债务该怎么办?是否还需要偿还呢
内容:是否还需要偿还呢?个人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办个人申请破产后,我们可以视为其已经不具有了还债能力。《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而《民法通则》对此也仅作了上述原则性规定。如何避免个人破产当自然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宣告其破产,将其全部财产全部公平分配给债权人,并对该自然人的身份采取某种限制措施的法定程序称为个人破产。那么个人宣布破产债务该怎么办?是否还需要偿还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2022.02.09493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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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日常生活中,债权人常常会发现自己的债务人可能并不是只有一笔债务,若在债务人有多笔债务且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全部履行的前提下,应当以什么顺序来清偿债务呢: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享有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它应当先于普通债权而得到清偿。但是,倘若担保之物或权利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则其不足的部分,仍然应当与普通债权处于同一清偿顺序而受清偿。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优先债权清偿完毕以后,再清偿普通债权。如果个人的财产在清偿了优先债权以后,不够清偿已知的普通债权,则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对于各项普通债权按其数额的比例计算,分别予以偿还。3、如果债务人死亡的,交付遗赠为第三顺序。我国继承法第34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这就是说,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在先,交付遗赠在后。在优先债权和普通债权清偿完毕以后,遗产尚有剩余的才能开始遗赠的交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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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偿还个人债务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偿还个人债务吗?
内容:个人债务是不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个人债务是一方单独承担的,另一方是可以拒绝承担的,所以不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偿还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财产份额确定后,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裁定解除控制措施。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那么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偿还个人债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2.09948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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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该如何偿还?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该如何偿还?
内容:个人独资企业发生的债务是需要及时偿还的,这样才能避免债务纠纷。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怎么偿还独资企业,即为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第二十八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第三十一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个人独资企业及其投资人在清算前或清算期间隐匿或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依法追回其财产,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么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该如何偿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2.091094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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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需要根据债务的性质来具体认定。1、如果一方借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那么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有偿还责任;2、如果一方借款是用于其个人开支或者从事非法活动,比如赌博、放高利贷,另一方对借款并不知情,那么这属于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没有偿还责任。3、如果一方的借款发生在结婚以前,那么也是其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责任。4、如果夫妻之间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配和归属有约定: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的债务各自承担,那么,另一方也无须承担还款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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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长期不还债怎么办?个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处理?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务人长期不还债怎么办?个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处理?
内容:债务人长期不还债怎么办?因此,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讨,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如果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个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处理?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那么债务人长期不还债怎么办?个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2.09266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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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婚后无个人财产偿还婚前债务时可以与债权人协商,按照协商方案对婚前债务进行偿还。债务人还可以与配偶进行协商,请求予以帮助。配偶不予帮助的,债务人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以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婚前债务进行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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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个人债务怎么认定,丈夫欠债妻子有义务偿还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个人债务怎么认定,丈夫欠债妻子有义务偿还吗?
内容:如果第三人不知道约定,仍以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对于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债权人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来讲丈夫对外的借债,妻子也是要承担清偿责任的,此时该笔债务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妻子能够举证证明该债务是夫妻个人债务。那么夫妻个人债务怎么认定,丈夫欠债妻子有义务偿还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09759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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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必须偿还丈夫的债务吗?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妻子必须偿还丈夫的债务吗?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因此,老公在外面欠的债,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往往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也就是说,老公欠的债,老婆是要还的。夫妻一方未经同意私自筹款经营,收益确未共享,所负债务为个人债务,夫妻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妻子必须偿还丈夫的债务吗?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2022.02.0953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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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个人债务的种类以及如何偿还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个人债务的种类以及如何偿还
内容: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夫妻个人债务的种类1、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那么夫妻个人债务的种类以及如何偿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2.02.09116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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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 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东港法院判决乙建筑劳务公司支付甲设备租赁处租赁费103万元并赔偿丢失设备3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甲设备租赁处发现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劳务公司采取简易注销的方式,即自行承诺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形式,被核准注销。 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要求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厉某、焦某、刘某为被执行人并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厉某、刘某、焦某系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的纠纷在诉讼阶段股东刘某代乙建筑劳务公司领取起诉状、传票手续,该债权经本院生效判决确认,对该债权不存在乙建筑劳务公司不知情的情况。 厉某、刘某、焦某作为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未经清算即办理该公司注销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甲设备租赁处申请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股东厉某、刘某、焦某为被执行人,且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本案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股东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在执行中,有的公司股东自作聪明,在公司注销时采用承诺“公司注销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简易注销方式悄悄将公司注销,并天真地认为公司欠的外债就不用偿还了。 但聪明反被聪明误,根据法律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追加该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公司欠的债反而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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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案例】婚内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时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刘先生与90后的林女士经介绍认识,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们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背后,一场突如其来的经济危机悄然降临。自从孩子出生后,家庭开销逐渐加大,由于两人工作收入较低,夫妻俩人觉得网店生意能赚钱,于是在2019年,两人经过协商入驻了网购平台经营一家网店。原本希望开网店能够赚钱弥补家庭开支,但没想到由于两人对于经营网店没有经验,没过多久网店生意亏损欠了十万块钱。年轻的小夫妻大手大脚花钱习惯了,再加上养育孩子花销不断增长,林女士和刘先生开始入不敷出。 掉入网贷的深渊无法自拔 两人在金钱的压力下开始了网贷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间,林女士先后从××贷、××优品、××月付、×音、××白条、××花、××易、××借条、××卡、××花呗、××分期、××借等十几个平台进行借款,同时林女士还向亲人分别借款12万元、3.1万元、3万元等多笔借款。起初,这只是用来应对临时的金钱周转难题,但在一次次的还贷压力之下,他们发现贷款的数额越来越大,利息也越来越高。于是二人开始刷信用卡、借网贷用于偿还欠款,加上日常生活开销较大,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债务及利息越积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网络平台债务19万余元及他人欠款18万余元,刘先生为了给林女士偿还平台债务,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万元。网贷的债务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欠越多,两个人矛盾越来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围也开始恶化。 高额债务到底由谁承担 林女士责怪刘先生在家庭财务上的管理不善,刘先生则觉得林女士过于挥霍浪费。渐渐地,他们之间的沟通变得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争吵和长时间冷战。 最终,两人决定结束这段感情,但在谁承担家庭债务的问题上争吵不休,谁也不愿意多承担债务,因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情况下,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且要求28万元债务由林女士自己来承担。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万余元债务,实在是无力承担,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希望元甲律师能够帮助自己谈判,希望刘先生名下的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承担。 调解离婚 债务各自承担 元甲专案组开始指导林女士收集证据资料,准备应诉。在起初阶段,刘先生态度非常坚决,不接受庭前调解。 庭审过程中,元甲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无法证明这个债务属于林女士的个人债务,而且林女士这边的债务金额更高,需要分割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财产。在元甲律师积极向法院争取调解下,最终迫使刘先生同意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刘先生的个人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来承担。成功调解离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开心,表示“元甲律师为他们排忧解难,调解结果达到了心理预期,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元甲律师真是个精英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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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案例】丈夫婚内给网恋女友转账200万,是借款还是赠与?妻子有权要回吗? 2008年,汪女士与薛先生在相爱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爱容易相处难,十几年的婚姻生活磨灭了曾经浓烈的爱,他们的感情也逐渐变得疏远起来。近几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渐迷恋网络游戏。2021年,薛先生在机缘巧合之下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开朗活泼、温柔体贴、年轻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为化名)。两人志趣相投、相谈甚欢,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后二人迅速发展成恋人关系。在恋爱期间,薛先生陆续给丹丹转账合计100万元。在交往了2个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没有拒绝,且表示自愿与薛先生继续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项。因为之前薛先生已经向丹丹转账100万元,眼下手里没有款项,丹丹就介绍贷款公司给薛先生,薛先生贷出款项再次转给丹丹使用。对丹丹持续索要款项的行为,薛先生感觉就像跌入了无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绝了丹丹的无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挟,薛先生担心东窗事发,无奈又再次转款,转款同时并附言让丹丹还款。面对丹丹的不断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计向其转账合计200万元。 无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额的贷款让薛先生无力承担、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对自己不断怀疑与追问。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动向汪女士坦白出轨及转款的事情。汪女士听到后如同晴天霹雳,情绪反应很大,一顿情绪发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静下来,面对丈夫的忏悔与道歉,她选择了宽容与原谅。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将转给第三者的200万元款项要回来!汪女士多次与丹丹联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条并尽快还款。丹丹不但没有对汪女士的身份忌惮和不安,反而非常嚣张,表示“是薛先生隐瞒已婚事实,欺骗了自己,对200万元的借款数额不认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项是两个人共同生活的花销”,拒绝还款。 财产保全 • 要回200万 面对丹丹无理辩三分的态度,汪女士决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维权,但就转款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有争议。根据案情核实,元甲律师通过证据资料核实确认薛先生与丹丹之间没有借贷合意,转款属于赠与,且违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师积极推进案件,对此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将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冻结,后案件很快开庭。庭审中,丹丹辨称薛先生1万元以上转账是借款,1万元以下款项在恋爱期间已花完,不同意偿还。元甲律师对此观点进行有力驳回,并阐述我方的证据事实与法律依据。案件历经4次开庭,期间,元甲律师为维护当事人权益不懈努力!最终法院认可了款项属于赠与的主张,判决丹丹向汪女士还款200万元,汪女士全部诉求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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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时需要两人双向奔赴,离婚时需要个人谨慎对待!元甲律师对各类夫妻财产进行详细整理,帮助当事人在离婚纠纷中获得房屋折价款、财物等最大权益。北京法律咨询 861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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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欠钱不还可以要求父母偿还吗: 自古以来无论是“父债子偿”还是“子偿父债”都被道德约束为一种天经地义的行为,也深受社会广泛认可。但随着现代社会法制的不断完善,是否要“子偿父债”,还要根据债务纠纷的具体情况而定。 ●子女在世● 首先,子女借钱是子女与债券人之间的行为,无法对父母产生约束。 我国《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可以看出,借款合同的约束力仅限于合同双方,是谁的债务就该谁还,父母并无义务偿还。 ●子女离世● 如果子女早逝,同时给父母留下一笔遗产被父母继承,那么父母就需要在继承财产价值范围之内,对“儿子”的债务具有相应偿还责任。 子女成年后欠下的债,在没有担保人的情况下,债权人只能要求其个人偿还,父母不具有连带责任。 但现实中,一些债主往往抓住孩子父母对于子女的疼爱,对方欠钱不还就去找对方父母要钱,甚至使用极端手段,其实这种做法往往无法获得法律支持,有些极端的讨债还会给家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806评论 -
在交通事故中死亡,能赔偿多少钱?大腿截肢能评几级伤残?假肢费用怎么计算?复查、康复、二次手术有哪些注意事项?想要快速拿到赔偿款,怎么谈和解?第367期 和解大讲堂,18年理赔经验•8大和解规律•精准评估伤残,已帮助20000+个家庭获得35亿赔偿款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401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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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危机如何化解?我们出生在关系中,成长在关系中,终老在关系中,关系就是生命。生活离不开各种关系:亲子关系、婚姻关系、同事关系、客户关系。如何处理好各种关系?实现快乐工作和生活?优天赋帮您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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