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案件中是否处理共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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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瑞律师 2022-07-12 242 人收看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下列情况适用离婚诉讼管辖特别规定: 夫妻一方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离婚案件管辖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缺席审理时,由于被告未到庭,法官不能通过听取双方的陈述、辩论并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来判断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原告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往往夸大其词,甚至杜撰一些不实的事实来证明夫妻感情不和,法官仅凭原告的陈述及其提供的证据确实难以判断双方的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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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的时候,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处理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离婚的时候,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处理

    内容: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处理

    邢颖律师
    2023.04.2011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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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纠纷能与划分夫妻共同债务的纠纷合并进行处理。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作出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离婚时伪造共同债务要怎么处理?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离婚时伪造共同债务要怎么处理?

    内容:而有的人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不惜在离婚时伪造共同债务,以此要求对方承担。所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即如果夫妻双方是通过诉讼程序解除婚姻关系,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一方不只要面临着偿还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财产重新分配的情形,而且其行为属于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要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离婚时发现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这是对离婚伪造夫妻共同债务行为的一种处罚。那么离婚时伪造共同债务要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09319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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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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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离婚案件中是能够处理债务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案件的一方当事人主张已卖出的房产应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一并处理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离婚案件的一方当事人主张已卖出的房产应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一并处理

    内容:张先生则辩称,他们夫妇已于2006年将那套价值40万元的房产卖给了一位姓李的朋友,如今只剩那套价值45万元的房产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而他本人应该分得该房产的一半。一审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女儿由李女士抚养教育,张先生支付抚养费;45万元的房产归李女士所有,但李女士需找付差价款22.5万元给张先生。二审法院认为,本案诉争的两套房产均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张先生主张已将其中的一套房产出卖他人,李女士并不认可,该买卖合同是否成立、房款数额及去向等,系张先生的个人行为,与李女士无关。二是离婚案件的一方当事人主张已卖出的房产应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一并处理。那么离婚案件的一方当事人主张已卖出的房产应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一并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11978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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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债务是否一定要共同承担呢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离婚债务是否一定要共同承担呢

    内容:有些当事人便产生疑问了,离婚债务该怎么解决,是否需要共同承担?我们先来了解这个问题,即夫妻离婚债务需要共同承担的一个划分界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前个人债务,在夫妻离婚时,离婚债务另一方不进行承担。婚后个人债务,没有用于家庭生产、生活、经营等事宜,用于个人的事件上,另一方也没有承担的义务。如果在婚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上,夫妻离婚应共同承担债务。那么离婚债务是否一定要共同承担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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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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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方离婚前的房产贷款是否夫妻共同债务?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男方离婚前的房产贷款是否夫妻共同债务?

    内容:在离婚前房产的贷款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定义,共同债务是夫妻双方所借的款项用于双方的生活支出的,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单方面一人进行借款用于个人挥霍、投资中的话,那么该项借款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之后有个人进行偿还。那么男方离婚前的房产贷款是否夫妻共同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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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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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议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要怎么处理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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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凯旋

    协议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要怎么处理

    内容:综上所述,如果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陈凯旋律师
    2022.04.112661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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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院判决离婚案件时对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处理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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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法院判决离婚案件时对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处理

    内容:法院判决离婚案件时对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处理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判决离婚案件时如果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法院一般会判决由夫妻共同的财产承担债务。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法院判决离婚案件时对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01545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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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前不知的债务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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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离婚前不知的债务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上述两个规定表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那么离婚前不知的债务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09325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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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律师您好! 本人在国外,关于离婚案宣判后父母出资债权维权想咨询 北京离婚案件男方父母与女方购房出资纠纷,女方为离婚原告,男方为离婚被告 案外利害关系人男方父母。离婚案诉讼背景:当事人双方于2010年初结婚,2012年,在原被告多次恳求被告父母将唯一住房出售在北京购置房屋,并口头承诺二老搬到北京共同居住,待原被告资金宽裕再重新购置房屋偿还,被告父母有条件同意出售唯一住房筹集xxx万元全款支付房款xxx余万元,其中xxx万元由男方父亲直接转账前房东。2016年,女方起诉离婚,对被告父母出资真实性认可,但主张其为自愿赠与,离婚一审判决女方胜诉,二审判决中被告补充提供女方承认偿还的录音证据,二审线上开庭时未被允许展示。2021年x月二审判决房屋所有权以及子女抚养权归属男方,婚房按照评估价平均分配,男方给与补偿款xxx余万元。其中对被告父母xxx万元二审法院界定为涉及案外权益人父母债权要求另行起诉。期间,2018年关于父母出资债权被告父母曾经发起对原被告诉讼,后考虑到老人诉讼负累,希望通过婚姻案一并解决,又撤回被告父母对原被告的诉讼。需咨询问题(1)结合现有证据,申请诉状,重新发起父母债权纠纷诉讼胜诉的把握,风险点(2)是否有其他救济渠道中止拍卖或对拍卖设置阻碍直到父母出资权益主张有结果一并处理
    您好,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只付了首付或者部分出资,房子登记在一方个人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得看您的房屋是全款还是部分出资,您先把证据留存好,来电说明详情,为您解答。
  • 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内容: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债权债务怎么处理一夫妻共同债权如何处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对外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向原配偶主张自己的权利。除了前面介绍的当事人离婚以外配偶死亡的生存一方也仍然要对此前夫妻共同债务继续承担责任。在离婚案件中的举证说明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那么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债权债务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02557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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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如何处理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离婚时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如何处理

    内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许瑞林律师
    2022.04.0784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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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案件中一方转移共同财产该怎么处理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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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离婚案件中一方转移共同财产该怎么处理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1条规定:“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析出,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规定进行处理。”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那么离婚案件中一方转移共同财产该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11497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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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判决子女由哪一方抚养是否考虑子女的意见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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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判决子女由哪一方抚养是否考虑子女的意见

    内容: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判决子女由哪一方抚养是否需要考虑子女的意见,具体要分三种情况:对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对2周岁以上的子女,主要看子女随哪一方生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对10周岁以上的子女,在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相等的情况下,主要考虑孩子的意见。那么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判决子女由哪一方抚养是否考虑子女的意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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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判决子女由哪一方抚养是否考虑子女的意见?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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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广州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判决子女由哪一方抚养是否考虑子女的意见?

    内容: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判决子女由哪一方抚养是否需要考虑子女的意见,具体要分三种情况:对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对2周岁以上的子女,主要看子女随哪一方生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对10周岁以上的子女,在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相等的情况下,主要考虑孩子的意见。那么广州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判决子女由哪一方抚养是否考虑子女的意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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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再产生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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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离婚后再产生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内容: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如果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债务,例如为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治疗疾病、购置共同财产等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均有偿还责任,在离婚时以共同财产清偿。那么离婚后再产生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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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同债务能否在离婚时处理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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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广荣

    共同债务能否在离婚时处理

    内容: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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