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冷静期间产生的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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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建国律师 2022-07-12 512 人收看
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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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诉离婚期间债务问题_起诉离婚分居,对方的债务是否承担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起诉离婚期间债务问题_起诉离婚分居,对方的债务是否承担

    内容:法律依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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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凯旋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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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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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居期间产生的债务怎么承担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分居期间产生的债务怎么承担

    内容:对于夫妻感情良好或夫妻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而是因为工作、医疗、子女就学、培训等客观事由引起的夫妻两地分居,在分居期间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关于分居期间产生的债务怎么承担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11776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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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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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夫妻偿还分居期间产生的债务应该怎么分担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离婚夫妻偿还分居期间产生的债务应该怎么分担

    内容:据此规定本案中何某虽与李某分居但仍属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何某为生活所需向张某举债且在借款时承诺等李某回来归还欠款并未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李某亦不能证实其与何某之间有财产约定且张某知道此约定因此依法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负共同连带清偿责任,判决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查明案件事实后认为何某在夫妻存续期间以生活所需向张某借款依法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故张某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法院遂依法判决何某李某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连带偿还张某借款6500元,判决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查明案件事实后认为何某在夫妻存续期间以生活所需向张某借款依法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故张某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法院遂依法判决何某李某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连带偿还张某借款6500元,李某在收到法院应诉通知后辩称其与何某此前已分居在分居期间已给付何某生活费3000元该借款属于何某个人行为应由何某个人负责偿还,李某在收到法院应诉通知后辩称其与何某此前已分居在分居期间已给付何某生活费3000元该借款属于何某个人行为应由何某个人负责偿还,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第三人知道夫妻之间有财产约定的除外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李楠楠律师
    2022.01.14984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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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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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是如何分配处理的!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是如何分配处理的!

    内容:依据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的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同居期间共同债务的偿还认定债务系二人在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共同债务,则应由双方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即使一方死亡,另一方也应对全部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在同居关系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的规定,除非为同居双方共同生产、生活需要而形成,否则推定为个人债务。那么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是如何分配处理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9615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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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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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完离婚协议书后因婚前债务产生纠纷怎么办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签完离婚协议书后因婚前债务产生纠纷怎么办

    内容:离婚手续办理完毕后,赵某的朋友乔某向赵某索要其借款20万元,赵某以各种理由不予偿还,甚至到后来音信皆无。无奈之下,乔某以赵某、林某为被告,向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欠款纠纷诉讼,要求二被告连带偿还20万元借款。由于赵某下落不明,因此,法院进行了公告送达。在离婚时,双方已然约定,各自名下的借款由各自偿还,因此,自己不应该承担还款义务。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赵某在与林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乔某借款20万元用于经营公司,该借款应该认定为共同债务。林某在偿还乔某借款后,可根据与赵某的离婚协议主张自己的权利。那么签完离婚协议书后因婚前债务产生纠纷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1281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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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冷静期债务问题怎么处理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离婚冷静期债务问题怎么处理

    内容: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共同承担偿还义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任冰峰律师
    2022.03.22190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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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离婚后婚姻期间的个人债务是否有效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民法典离婚后婚姻期间的个人债务是否有效

    内容: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规定的情况。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那么民法典离婚后婚姻期间的个人债务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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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407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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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双方分居期间产生的债务_民法典中夫妻分居期间共同债务怎么界定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夫妻双方分居期间产生的债务_民法典中夫妻分居期间共同债务怎么界定

    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 ...。

    王熙律师
    2022.05.162471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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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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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1、视情况而定,如果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但是如果能够证明是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第三人知道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则以个人财产清偿。《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2、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多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3、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离婚后再产生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离婚后再产生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内容: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如果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债务,例如为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治疗疾病、购置共同财产等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均有偿还责任,在离婚时以共同财产清偿。那么离婚后再产生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09800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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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试离婚期间借钱治病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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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试离婚期间借钱治病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内容:鉴于“试离婚”期间你们仍是合法的夫妻,决定了你丈夫应当对身患重病而又缺乏生活来源的你进行抚养,而不能不管。就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得更加明确:“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赡养、抚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再一方面,上述意见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二款还将“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仅界定在: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那么试离婚期间借钱治病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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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591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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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期间的债务纠纷,同居关系产生债权债务纠纷怎么处理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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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毋磊颖

    同居期间的债务纠纷,同居关系产生债权债务纠纷怎么处理

    内容:同居关系产生债权债务纠纷怎么处理1、法律主观: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可按共同债权、债务纠纷处理,3、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解除同居关系时,如同居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毋磊颖律师
    2023.11.21983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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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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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冷静期期间双方生活在一起吗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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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离婚冷静期期间双方生活在一起吗

    内容:“离婚冷静期”制度在三个月的期限内双方需保持冷静和理智原则上不准提出离婚该冷静期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那么离婚冷静期期间双方生活在一起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4.269262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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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居期间所产生的债务离婚时要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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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学瑞

    分居期间所产生的债务离婚时要怎么处理

    内容:2对于因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共同偿债的房屋分割问题我国的婚姻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没有作明确规定但我国婚姻法对于房屋的分割原则做出了相应的一些规定如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男女双方婚后以双方名义购买的房地产以一方名义办理了按揭由一方偿还贷款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要是夫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无论是登记于双方名下还是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王学瑞律师
    2022.01.14963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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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诉讼期间的债务怎样界定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离婚诉讼期间的债务怎样界定

    内容:正确解决离婚案件当事人与案外债权人之间的矛盾,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问题,其关键是如何认定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对共同债务的分割效力问题。关于离婚诉讼期间的债务怎样界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11840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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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能否以离婚来逃避婚姻期间的债务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能否以离婚来逃避婚姻期间的债务

    内容:只要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即使是离婚的,夫妻双方仍然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对夫妻离婚债务的处理,我国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些规避债务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那么能否以离婚来逃避婚姻期间的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11526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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