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户口和婚前债务有关系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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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东洁律师 2022-07-12 428 人收看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债务双方是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债务双方是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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