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一方所欠债务能否执行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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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债务能否执行共同财产?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个人债务能否执行共同财产?
内容: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那么个人债务能否执行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2.09167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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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死亡,所欠的债务由所有的继承人在遗产实际价值的范围内承担。若是没有留下遗产的,法律上父母是不需要进行偿还的。当然也可以自愿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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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个人债务是否可以执行共同财产呢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夫妻个人债务是否可以执行共同财产呢
内容: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那么夫妻个人债务是否可以执行共同财产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2.09120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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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一方能否以夫妻共同财产尚未析产为由排除执行?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配偶一方能否以夫妻共同财产尚未析产为由排除执行?
内容:裁判规则夫妻一方作为被执行人时,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夫妻共同财产。另外,本案亦不符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例外情形,故法院不支持先析产再执行的请求也并无不当。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那么配偶一方能否以夫妻共同财产尚未析产为由排除执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1.12.07682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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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只要是夫妻共同债务,可以执行夫妻任何一方的财产,双方承担连带责任。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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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执行共同财产偿还婚前债务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能否执行共同财产偿还婚前债务
内容:判决生效后,李某未自动履行,王某申请强制执行。本案中,因张某名下银行存款是在与李某结婚后所存,可将其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被执行人李某对该存款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可以在其依法所有的份额内,偿还其婚前个人债务。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如果借款的目的也是为了满足共同生产、生活的需要,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那么能否执行共同财产偿还婚前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2.11452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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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夫妻双方分居期间,由一方所欠债务一般不需要共同偿还,但是如果该欠款用于了夫妻婚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或者是另一方事后追认的,需要共同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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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个人债务买房算不算共同财产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买房算不算共同财产
内容: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张旭律师2022.04.01374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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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债务怎么执行共同财产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夫妻一方债务怎么执行共同财产
内容:夫妻一方债务怎么执行共同财产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债权人是不能请求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的,只能执行债务个人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那么夫妻一方债务怎么执行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2.11761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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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夫妻个人债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的话,可以执行共同财产;如果一方不同意的,则不能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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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债务能否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单方债务能否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夫妻单方债务如何执行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法院有权利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一方的份额。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夫妻一方作为被执行人,财产通常呈现三种形态:1、直接由被执行人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下;2、由被执行人与其配偶共同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义下;3、属于被执行人夫妻共同财产,但被执行人配偶单独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下。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那么单方债务能否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2022.02.09333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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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规定,一方死后共同财产的一半属于活着的一方,另一半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无遗嘱的,由配偶、父母、子女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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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擅自利用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该怎么认定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一方擅自利用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该怎么认定
内容:夫妻一方擅自利用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该怎么认定具体规定如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者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应该认定为夫妻的共同债务,离婚时应该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那么夫妻一方擅自利用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该怎么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2.11442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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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侵权之债能否强制执行配偶财产?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一方侵权之债能否强制执行配偶财产?
内容:有时候,夫妻一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外面欠下了债务,如果不履行债务,则构成对债权人的财产侵权。债权人追偿债务,可能会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涉及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的执行,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须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损害事实,是指一定的行为或事件导致的人身或财产的损害利益。结合婚姻法及侵权法等有关法律资料,小编就夫妻一方侵权之债能否强制执行配偶财产这个问题进行了阐述。那么夫妻一方侵权之债能否强制执行配偶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2.09766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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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期间债权人能否要求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婚内期间债权人能否要求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
内容:所以,夫妻之间的财产划分也是法律比较重视的问题,划分的比较清楚,所以针对婚姻存续期间债权人能否要求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这个问题上很多人不明确,今天催天下小编为大家解答。《婚姻法》解释二的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书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那么婚内期间债权人能否要求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2.09586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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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能否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能否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财产的情形如下:(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家庭共同财产是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共有财产。这样造成了子女配偶的一方名下没有任何的财产的现象。
陈明月律师2022.04.112248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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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债务离婚后能否执行另一方个人财产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共同债务离婚后能否执行另一方个人财产
内容:共同债务离婚后能否执行另一方个人财产共同债务离婚后能执行另一方个人财产。执行机构根据相关证据经审查判断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法律知识《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那么共同债务离婚后能否执行另一方个人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2.1180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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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或擅自以夫妻共同财产提供担保算共同债务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或擅自以夫妻共同财产提供担保算共同债务吗
内容:二、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那么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或擅自以夫妻共同财产提供担保算共同债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2.02.11997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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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欠债如何执行共同财产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夫妻一方欠债如何执行共同财产
内容:对夫妻共同财产予以查封、扣押、冻结。如果执行财产登记在被执行人配偶名下或共同登记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和其他共有人,并告知其可以通过协议分割、提起析产诉讼等方式确定财产份额(注:协商确定份额的方式,需要申请执行人同意。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那么夫妻一方欠债如何执行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2.11515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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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借款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夫妻一方借款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内容:涉案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经法庭调查核实,借条虽由张某一人出具,但借款400000元系由刘某直接转至张某妻子王某账户,张某在庭审中自述借款是用于家庭经营生意需要,且刘某与王某之间有多次银行转账往来,应认定该笔借款系基于张某和王某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故郯城县人民法院将涉案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判令张某、王某对该笔债务共同承担偿还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出具欠条借款张某、王某系夫妻关系,当天,刘某向张某妻子王某的账户转账400000元。
邢颖律师2023.07.21746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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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451评论 -
【元甲案例】婚内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时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刘先生与90后的林女士经介绍认识,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们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背后,一场突如其来的经济危机悄然降临。自从孩子出生后,家庭开销逐渐加大,由于两人工作收入较低,夫妻俩人觉得网店生意能赚钱,于是在2019年,两人经过协商入驻了网购平台经营一家网店。原本希望开网店能够赚钱弥补家庭开支,但没想到由于两人对于经营网店没有经验,没过多久网店生意亏损欠了十万块钱。年轻的小夫妻大手大脚花钱习惯了,再加上养育孩子花销不断增长,林女士和刘先生开始入不敷出。 掉入网贷的深渊无法自拔 两人在金钱的压力下开始了网贷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间,林女士先后从××贷、××优品、××月付、×音、××白条、××花、××易、××借条、××卡、××花呗、××分期、××借等十几个平台进行借款,同时林女士还向亲人分别借款12万元、3.1万元、3万元等多笔借款。起初,这只是用来应对临时的金钱周转难题,但在一次次的还贷压力之下,他们发现贷款的数额越来越大,利息也越来越高。于是二人开始刷信用卡、借网贷用于偿还欠款,加上日常生活开销较大,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债务及利息越积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网络平台债务19万余元及他人欠款18万余元,刘先生为了给林女士偿还平台债务,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万元。网贷的债务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欠越多,两个人矛盾越来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围也开始恶化。 高额债务到底由谁承担 林女士责怪刘先生在家庭财务上的管理不善,刘先生则觉得林女士过于挥霍浪费。渐渐地,他们之间的沟通变得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争吵和长时间冷战。 最终,两人决定结束这段感情,但在谁承担家庭债务的问题上争吵不休,谁也不愿意多承担债务,因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情况下,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且要求28万元债务由林女士自己来承担。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万余元债务,实在是无力承担,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希望元甲律师能够帮助自己谈判,希望刘先生名下的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承担。 调解离婚 债务各自承担 元甲专案组开始指导林女士收集证据资料,准备应诉。在起初阶段,刘先生态度非常坚决,不接受庭前调解。 庭审过程中,元甲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无法证明这个债务属于林女士的个人债务,而且林女士这边的债务金额更高,需要分割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财产。在元甲律师积极向法院争取调解下,最终迫使刘先生同意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刘先生的个人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来承担。成功调解离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开心,表示“元甲律师为他们排忧解难,调解结果达到了心理预期,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元甲律师真是个精英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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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下签的和解协议可以强制执行吗?#债权债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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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件怎么解决更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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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时需要两人双向奔赴,离婚时需要个人谨慎对待!元甲律师对各类夫妻财产进行详细整理,帮助当事人在离婚纠纷中获得房屋折价款、财物等最大权益。北京法律咨询 221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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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要注意:商业保险也是可以分割的共同财产之一
北京法律咨询 514评论 -
胜诉判决书来了,对方过错导致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时把一套现价商品房赠与给孩子,孩子签署了一份《自愿放弃房屋产权》的声明后,该房屋立即就变成了离婚后没有处理的共同财产,于是我方不但主张对方过错要求多分,还要求扣除房屋未来涉及缴纳的35%土地收益款项,同时要求对方腾退该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大家不要觉得离婚后财产纠纷就不涉及离婚时的过错了,这个判决已经证明过错方是要承担少分财产的风险。
北京法律咨询 422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