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结婚期间一方欠的债务离婚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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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铭芝律师 2022-07-12 337 人收看
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对于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同居期间的财产适用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的规定,没有约定者,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制,对于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同居期间的财产适用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的规定,没有约定者,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制,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应根据双方同居生活时间的长短,对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双方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酌情返还,关于没结婚证离婚怎么个判定财产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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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夫妻双方分居期间,由一方所欠债务一般不需要共同偿还,但是如果该欠款用于了夫妻婚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或者是另一方事后追认的,需要共同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要是有一方出轨,离婚债务怎么定_夫妻一方婚内出轨债务要怎么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要是有一方出轨,离婚债务怎么定_夫妻一方婚内出轨债务要怎么算

    内容:一方婚内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一方婚内出轨离婚财产仍然是双方协商分割为优先原则,协商不成的,个人财产不分割,共同财产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3、双方通过协商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会签署一份离婚协议书,在离婚协议书债务债权方面,双方应该确定共同债务的范围,偿还债务的方式及分担比例,3、双方通过协商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会签署一份离婚协议书,在离婚协议书债务债权方面,双方应该确定共同债务的范围,偿还债务的方式及分担比例。

    王熙律师
    2022.05.189629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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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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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谁继承他的遗产,就要同时继承他的债务,可以带资料让律师具体看一下债务内容才能做定论
  • 夫妻结婚期间欠债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夫妻结婚期间欠债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内容: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该定义,夫妻共同债务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须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双方结婚之日起至离婚时止的期间。夫妻债务最新司法解释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夫妻结婚期间欠债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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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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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离婚上诉期间,一方购买彩票所中奖额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在离婚上诉期间,一方购买彩票所中奖额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在离婚上诉期间,一方购买彩票所中奖额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上诉期间,尽管一审法院已经做出准予离婚的判决,单由于上诉行为致使判决未能生效,双方的婚姻关系在二审维持判决做出之前依然发生法律效力。故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彩票中奖收益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虽然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对于共同财产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分割比例对半。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那么在离婚上诉期间,一方购买彩票所中奖额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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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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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如何防范一方伪造夫妻债务?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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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毋磊颖

    离婚时如何防范一方伪造夫妻债务?

    内容:伪造离婚债务是侵占夫妻共同财产的诸多手段中最为恶劣的一种情形,在诉讼过程中一经查实属伪造债务,法院一般会以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给予司法处罚。伪造假债务是离婚案件中常见的问题。目前,理论界普遍的观点是,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不宜直接对债务问题进行处理。法院通常的作法是:(一)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债务不予认可,通常对债务不予实质审理,而是建议债权人另案起诉。因此,由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对方债务造假问题是可以防范和解决的。如何预防离婚时伪造债务在实践中,给予处罚的相对较少,主要原因是查实伪造相对困难,一般的做法是对该债务不予认定。那么离婚时如何防范一方伪造夫妻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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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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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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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离婚一方赌债怎么分配以及别的债务如何承担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夫妻离婚一方赌债怎么分配以及别的债务如何承担

    内容:一方的赌债,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是可以拒绝承担的。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适用法定财产制,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因此,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对债务的分割只能在夫妻双方之间产生法律效力,而不能以此来对抗债权人,不具有对外法律效力。那么夫妻离婚一方赌债怎么分配以及别的债务如何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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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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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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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购置的房屋并做的公积金贷款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房屋归属,然后给与另一方补偿。如果协商不成,法院判决房屋的归属,另一方也可以要求进行相应的补偿。
  • 夫妻一方在分居期间的债务如何认定_分居后一方的债务该如何认定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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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学瑞

    夫妻一方在分居期间的债务如何认定_分居后一方的债务该如何认定

    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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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一方欠下巨额债务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另一方是否需要偿还债务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夫妻一方欠下巨额债务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另一方是否需要偿还债务

    内容:夫妻一方欠下巨额债务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另一方是否需要偿还债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由此可知,只要该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夫妻双方都有义务偿还,无论是否办理离婚,还是签订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都不能对抗债主,也就是说不能以离婚为手段,逃避还债,这个方式是行不通的。那么夫妻一方欠下巨额债务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另一方是否需要偿还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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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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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他人出具借条或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债权人主张权利的,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例外情形只有两种:1、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且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因此,如果你的情况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形,你与你前夫应对李某负连带清偿责任,即李某既可以单独要求你或你前夫偿还2万元,也可要求你俩共同偿还。认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系从外部关系来讲,不能当然由此认定该债务在夫妻双方内部也是共同债务,如果你与你前夫没有共同负债的合意,所负债务也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在内部一般应为你前夫的个人债务,你对外承担了清偿义务后,有权向你前夫追偿。
  • 夫妻分居期间一方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_分居期间的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夫妻分居期间一方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_分居期间的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李孟阳律师
    2022.05.198327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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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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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一方在分居期间的债务如何认定_分居期间个人债务是否夫妻共同承担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夫妻一方在分居期间的债务如何认定_分居期间个人债务是否夫妻共同承担

    内容: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除有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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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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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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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离婚前一方的信用卡债务,如果能够证实该笔钱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另一方需要偿还。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离婚债务怎么处理?一方伪造债务要承担哪些责任?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夫妻离婚债务怎么处理?一方伪造债务要承担哪些责任?

    内容:经双方同意由一方经营但其收入用于共同生活的,所负的债务也是夫妻共同债务。(三)对夫妻共同债务,双方负连带的清偿的责任,离婚时应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资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未清偿夫妻共同债务时,不得先行分割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伪造债务如何处理对离婚时夫妻一方提出的家庭共同债务,人民法院将审查其真实性,如涉嫌虚构,将依法不予认定。目前,理论界普遍的观点是,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不宜直接对债务问题进行处理。法院通常的作法是,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债务不予认可,通常对债务不予实质审理,而是建议债权人另案起诉。那么夫妻离婚债务怎么处理?一方伪造债务要承担哪些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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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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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一方债务离婚时是否双方承担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夫妻一方债务离婚时是否双方承担

    内容: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邢颖律师
    2022.04.081076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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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结婚证,就属于同居关系,不属于夫妻,债务一般属于个人债务,债务用途是什么呢?这个要具体为您分析的。
  • 夫妻离婚后,未取得抚养权的一方还有义务为子女侵害他人所负的债务清偿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夫妻离婚后,未取得抚养权的一方还有义务为子女侵害他人所负的债务清偿吗

    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夫妻离婚后,未同该子女生活的一方也有义务承担未成年子女的义务,这里的义务是一种补充性质的义务,即只有在取得抚养权的一方承担债务有困难时,才由未取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补充清偿。那么夫妻离婚后,未取得抚养权的一方还有义务为子女侵害他人所负的债务清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12442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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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认定标准是什么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认定标准是什么

    内容: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没有证据或者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吴梦云律师
    2022.04.01137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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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一方有债务的能协议离婚吗?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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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夫妻一方有债务的能协议离婚吗?

    内容: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无论双方约定债务由谁偿还,在离婚后,债权人仍然可以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夫妻双方是否离婚,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有没有欠债,不影响双方离婚。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拿到离婚证之后,若双方没有再对该协议进行变更的,那么离婚协议书一直都是有效的。夫妻一方有债务的能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当场有效,在离婚协议书中应该明确财产归属问题,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双方可以携带离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去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

    崔玉君律师
    2022.04.07313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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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诉离婚期间一方借债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起诉离婚期间一方借债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内容:离婚时,夫妻一方主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的,举债一方应证明所负债务基于夫妻合意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那么起诉离婚期间一方借债算夫妻共同债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1.12.15606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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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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