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居关系是否承担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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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红律师 2022-07-12 215 人收看
企业法定代表人仅仅是处理公司事务的代理人,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股东,则需要按照认缴的出资金额对公司承担出资义务,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在目前尚未建立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地方,哪些小企业产权需要出售,应按照企业隶属关系,由财政部门会同企业主管部门报同级政府决定,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债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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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一方债务离婚时是否双方承担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夫妻一方债务离婚时是否双方承担

    内容: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李楠楠律师
    2022.04.081076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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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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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除夫妻关系债务承担的规定是什么?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解除夫妻关系债务承担的规定是什么?

    内容:(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于海明律师
    2022.04.097017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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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46条规定,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第47条规定,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具体到本案,合伙人乙、丙分别以资金和技术出资,虽不参加经营但参与盈余分配,应视为合伙人,应当与甲一起对所欠丁货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乙不得以退伙时与甲丙约定“餐馆经营亏损与乙无关”对抗合伙债权人丁。至于甲、乙、丙之间的债务分担,则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如上述约定系三方真实意思表示,则乙在清偿丁之债务后可向甲丙追偿。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债务双方是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债务双方是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内容: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那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债务双方是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1.25133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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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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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谁继承他的遗产,就要同时继承他的债务,可以带资料让律师具体看一下债务内容才能做定论
  • 非夫妻关系的男女同住宾馆是否违法,非夫妻同居酒店合法吗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非夫妻关系的男女同住宾馆是否违法,非夫妻同居酒店合法吗

    内容:非夫妻关系的男女同住宾馆是否违法1. 男女双方之前并不熟悉,而是通过金钱交易,发生不正当关系这种情况下,虽然说双方都满足年龄要求了,但也进行了登记,总结一下:不是夫妻关系的男女同住宾馆,会不会涉及到违法,其实这和入住人的行为有着很大的关系,但是如果双方当中有一方是军人的配偶,并且还是在婚姻存续期间,那么就要注意了,两人同住宾馆的行为很有可能就是属于破坏军婚罪了,当然,那也不必担心过,两个人如果即使不是夫妻关系,正常的异性男女住在同一间宾馆,只要不做出违法的事情,也都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林艳英律师
    2023.07.24289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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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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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期间的债务纠纷,同居关系产生债权债务纠纷怎么处理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同居期间的债务纠纷,同居关系产生债权债务纠纷怎么处理

    内容:同居关系产生债权债务纠纷怎么处理1、法律主观: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可按共同债权、债务纠纷处理,3、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解除同居关系时,如同居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荣静月律师
    2023.11.21983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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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样合法脱离父子关系,怎样合法脱离父子关系不承担债务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怎样合法脱离父子关系,怎样合法脱离父子关系不承担债务

    内容:2、养父子关系可以由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登记亲生的父子关系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解除,法律上可以解除的父母子女关系,子女被他人收养,则父母子女的关系依法消除,怎样合法脱离父子关系1、亲生的父子关系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在法律上,亲生父子是不能断绝父子关系的,只能因一方的死亡而终止,解除收养关系应符合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1、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我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允许子女与父母断绝关系。

    王熙律师
    2023.08.16522人收看
  •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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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两边解除同居关系时财产划分和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两边解除同居关系时财产划分和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内容:但对于双方均有所出资,并且由双方共同使用的财产的归属问题,通产按共同共有原则处理。此外,由于同居的当事人之间不存在配偶人身关系,因此不存在因为同居关系而发生的人身性质的权利变化。那么两边解除同居关系时财产划分和债权债务由谁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1.30281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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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一方在分居期间的债务如何认定_分居期间个人债务是否夫妻共同承担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夫妻一方在分居期间的债务如何认定_分居期间个人债务是否夫妻共同承担

    内容: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除有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李维律师
    2022.05.199261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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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是调查组的头来打电话要求还钱,你家只有你爸签了字,并不代表其他家庭就一定要由你家带头偿还其他家庭的钱,因此,你可以尽量与调查组协商,如果无法协商解决的话,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你妈是否承担这个债务的问题,这要看当时她是否也签字了。在未经考虑到她的情况前,并没有将她作为出借人纳入到五户联保中去,因此她不会承担这一债务。考虑到孩子能否得到户头上的钱之外,孩子在离婚当中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影响。由于孩子在法律上不可能“带头”承担这一债务,因此其征信情况不会受影响。
  • 起诉离婚期间债务问题_起诉离婚分居,对方的债务是否承担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起诉离婚期间债务问题_起诉离婚分居,对方的债务是否承担

    内容:法律依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毋磊颖律师
    2022.05.183590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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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债务人不明担保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主债务人不明担保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内容: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翁玉素律师
    2022.05.06647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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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是否承担对方债务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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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学瑞

    同居是否承担对方债务

    内容:也就是说,同居期间形成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如果是同居期间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负债,另一方是否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个问题的解决关键在于负债一方的举债目的用于是否用于同居双方生产、生活所需。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那么同居是否承担对方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1.30357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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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关系内和别人同居是否构成重婚

    陈凯旋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凯旋

    婚姻关系内和别人同居是否构成重婚

    内容:这是针对婚姻中出现的第三方的一种情形,如果第三人明知对方已有配偶而仍然选择与之进行结婚,那么也会被认定为重婚罪,承担刑事责任。这是大家比较常咨询的问题,婚姻中的丈夫或妻子又与他人同居,这种情况能否认定为重婚罪应当依据是否以夫妻名义进行的同居,如果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同居,那么是可以认定为重婚罪的。并非只有进行两次结婚登记才构成重婚罪。

    陈凯旋律师
    2022.03.22477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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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同居关系是否要承担债务

    内容:男女一方在同居前所负的债务,同居后与共同生活无关所负的债务可确认为个人债务。在同居关系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的规定,除非为同居双方共同生产、生活需要而形成,否则推定为个人债务。那么同居关系是否要承担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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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0390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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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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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的债权债务与股东有直接的关系吗?是否需要股东承担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公司的债权债务与股东有直接的关系吗?是否需要股东承担

    内容:如果是公司的债务,与公司的股东以及法定代表人均无关系,应由公司负责偿还。在特殊情形下,股东可能会承担清偿责任。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东承担公司债权债务的情况1、出资不到位《公司法解释二》第22条第2款: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那么公司的债权债务与股东有直接的关系吗?是否需要股东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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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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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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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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