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民法典死亡人的债务由谁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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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继承权可以放弃,但是你父亲的债权你们也得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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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到法院宣告债务人死亡有用吗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权人到法院宣告债务人死亡有用吗
内容:债权人到法院宣告债务人死亡有用吗这个是不行的宣告死亡、必须是有身分关系、或血缘关系就是配偶、子女、父母。债权人可以缺席审判、执行债务人的财产。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那债权人应该怎么讨债呢像碰到债务人死亡的情况债权人可从债务人的遗产中获得清偿。因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除非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那么死者生前的债务应由其他继承人负责偿还。那么债权人到法院宣告债务人死亡有用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1.24411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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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担保人是否负责偿还债务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债务人死亡担保人是否负责偿还债务
内容:前段时间廖某因车祸意外死亡,此后我要求郭某偿还借款,郭某认为廖某死亡后主债务随之消灭,他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债务人的承人应该在其继承的范围内清偿债务。二是如提前要求债务人的继承人履行还款义务。其次,债权人可能放任这个权利到期,或者因不知道债务人死亡而到期。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主债务人死亡,这种追偿也只能向其继承人行使。那么债务人死亡担保人是否负责偿还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1.12.10223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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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出现交通事故,且出现人员伤亡,警察是需要查清案件真实情况,事故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划分的,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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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合同债务人死亡债权怎么追偿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中合同债务人死亡债权怎么追偿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有合伙关系的其在合伙财产中的份额列入遗产。那么民法典中合同债务人死亡债权怎么追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1.30413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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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没有遗产的债务人死亡如何处理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中没有遗产的债务人死亡如何处理
内容:而法定继承是按照下列顺序第一顺序债权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法定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之后也就负有了清偿债务的义务各个继承人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清偿借钱人生前所欠的钱。那么民法典中没有遗产的债务人死亡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1.30535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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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欠债死亡债务怎么办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中欠债死亡债务怎么办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如身份证等有效证明材料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代为起诉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那么民法典中欠债死亡债务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1.30557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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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债务人死亡怎么追偿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中债务人死亡怎么追偿
内容:所以就算债务还未还清就死亡也不影响债权人继续追偿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那么民法典中债务人死亡怎么追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1.30406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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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对方在抽了你鱼塘的水之后没有及时引水,导致你的鱼大量死亡,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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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执行人死亡债务怎么办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中执行人死亡债务怎么办
内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清偿被继承人税款、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的原则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那么民法典中执行人死亡债务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1.30332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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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债务人死亡后债权债务是否会消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债务人死亡后债权债务是否会消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债务人死亡后已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负担清偿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所以不能成为被告。那么民法典债务人死亡后债权债务是否会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1.30355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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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债务人死亡没有遗产怎么办
许瑞林律师
民法典中债务人死亡没有遗产怎么办
内容:而民事诉讼法规定债务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会终结执行该案件就地结案。如果债务是赌债或者配偶能证明是个人债务则配偶没有还款的义务。而法定继承是按照下列顺序第一顺序债权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法定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之后也就负有了清偿债务的义务各个继承人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清偿借钱人生前所欠的钱。那么民法典中债务人死亡没有遗产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1.30435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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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自然人死亡其所负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剩余部分由其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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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债务人死亡如何申请保全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中债务人死亡如何申请保全
内容: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债务人配偶偿还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要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那么民法典中债务人死亡如何申请保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1.301051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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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自然人死亡其所负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剩余部分由其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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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债务人死亡借贷关系如何认定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中债务人死亡借贷关系如何认定
内容: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尽管仲裁不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但作为法律的仲裁制度还是具有一定的法律强制力即一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它是一种强制手段即发生法律效力判决的当事人如负有履行义务就应自动履行如不自动履行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或审判组织的移送按执行程序强制执行。那么民法典中债务人死亡借贷关系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1.30655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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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如何认定死亡债务人的遗产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中如何认定死亡债务人的遗产
内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适用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是可分物也可以是不可分物。如对粮食可划分出每个继承人应继承的数量。但对不可分物则不能作总体的分割只能作个体的分割如电视机、冰箱等。对不可分物不能作实物分割的应当采取折价补偿的办法。那么民法典中如何认定死亡债务人的遗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1.30695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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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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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担保人是否要负责偿还债务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务人死亡担保人是否要负责偿还债务
内容:债务人死亡担保人是否要负责偿还债务根据《担保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是为保障债权人权益的。但这种措词的差异,也可以看出《担保法》的保护点是约束债务人履行债务,而不是着眼于债权人是否得到清偿。由此可以认为,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的情形不应包括死亡这一事件。根据《担保法》第二条规定,“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那么债务人死亡担保人是否要负责偿还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7698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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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二婚债务对方死亡如何处理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中二婚债务对方死亡如何处理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根据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这是继承法“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主要是指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那么民法典中二婚债务对方死亡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1.30794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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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借款人死亡债务如何处理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中借款人死亡债务如何处理
内容:所以就算债务还未还清就死亡也不影响债权人继续追偿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那么民法典中借款人死亡债务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1.30437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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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都有哪些方式可供选择? 货币出资简单直接,把钱投进公司一目了然。非货币出资,像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也可行,但这些得经专业评估作价,确保价值真实,既不能高估也不能低估。比如以专利技术出资,就需专业评估确定价值。 按公司章程按时足额出资,是股东的重要义务。若股东没按时足额缴纳,不仅要向公司补齐,还得向已按时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更重要的是,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没履行或没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可见,股东出资绝非小事。一旦违规,对内要向其他股东负责,对外可能要为公司债务“买单”。如果您也涉及其中,不妨在操作之前与我们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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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444评论 -
交通事故导致家人死亡,家人该如何找肇事司机与保险公司赔偿?
许瑞林 304评论 -
如何才能合法的不还银行的贷款呢?对呀,还是有办法的,不过这个办法仅限于呀夫妻共同办的贷款。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办的银行贷款,即便是离婚了也得共同分担,不过这是一般情况,除此之外呢,还有另外一种情况,这就是需要我们耐心细致的一笔一笔的核实贷款的实际用途,如果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那确实是双方的责任,应该共同承担,但如果这笔贷款的去向啊与家庭无关,那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谁用的谁负责,另一方呢,就不用还贷款了。男方如果将贷款用于自己的商业投资,或者是个人挥霍,甚至呢给自己的2+1,这样的贷款呢,离婚时呢,自然不能让女方承担,你听懂了吗?当然对于这个事情呢,我们不鼓励。毕竟一方。
用还款还需要另外一方来偿还,只不过谁来承担的问题。听完这个案例,如果你有不想承担的债务,可以私信我们,我们一起来帮你评估,看如何能帮你。
姚平离婚律师 305评论 -
【成功案例】工程款拖欠10年、项目负责人离职,还能要回钱吗?要账路漫漫、时间不等人,陆先生已将近70岁的年纪,折腾了将近快10年了,依然没有解决这个要账难题!2023年3月,陆先生委托了北京天用律所来帮助自己要回工程款。天用律所接案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帮助陆先生收集有力证据,因为工程距今时间久远,需要迅速启动立案程序。 庭审中,被告建筑工程公司对陆先生的实际施工人身份不予认可,认为工程是自己的项目部员工完成的。对此,天用律师提交了部分工程款的转账记录和会议纪要,证明陆先生是实际施工人身份;并提交了竣工结算文件等多份资料,法院让建筑工程公司核对账目,但其也没对出来,因此对方哑口无言。 最终法官按照天用律师的诉讼请求,全额支持了我方当事人主张的工程款本金及6年的利息合计225万余元!三月中旬接案,六月底一审胜诉!历时仅3个月,将十年之久的工程款成功收回!
王熙 394评论 -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姚平 643评论 -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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