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交通事故人伤赔偿争议的诉讼材料有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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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的适用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的适用
内容: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的适用2006年1月2日22时,王某驾驶摩托车沿迎宾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正阳路路口时,撞上迎宾路路面上堆放的土堆,致车辆侧翻、人员受伤。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对本案是否超过诉讼时效问题产生较大的争议,审判法官对此态度也不尽一致。下面笔者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本案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问题进行简要分析、论述。那么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的适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04923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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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举证材料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赔偿举证材料
内容:交通事故赔偿举证材料()证明损害事实发生的经过、原因、时间、地点的书证、物证。()医疗部门的所有诊断证明、处方、病历及各项医疗费用单据包括挂号费、检查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单位出具的垫付医疗费用证明、误工损失证明。()如要求伤残赔偿需提供高级法院法医室或公安部门的伤残鉴定及赔偿数额依据。()就医交通费用单据。()交通管理部门有关事实及责任的认定。()被损害财产的毁损程度或灭失等证据。()死者生前所赡养、扶养、抚育人员的有关情况说明。)必要的丧葬费用支出凭证。()肇事司机是否系职务行为。()需委托他人代理诉讼的提交授权委托书。那么交通事故赔偿举证材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10995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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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应该怎样解决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应该怎样解决
内容: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应该怎样解决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并采取公开方式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调解时允许旁听,但是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那么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应该怎样解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04622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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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结案赔偿时间限制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结案赔偿时间限制吗
内容:理赔是存在时间的限制的,交通事故涉及人伤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到保险公司的索赔时效为两年,自知道事故发生时两年。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限:《条例》第93条规定,交警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因此,交通事故处理时间一般应为10日。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后应及时送达当事人。交警部门调解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发生交通事故后,向保险公司索赔时需要提交一些材料,即索赔单证。那么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结案赔偿时间限制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1.12.05926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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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并非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争议的解决程序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调解并非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争议的解决程序
内容:罗某因措施处置不当导致翻车,应当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李某不负此次事故责任。针对此次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当事人双方在交警队的主持下进行了调解,最终交警队做出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均在其上签字。所以在本案中,《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仅仅是在发生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之间生效,罗某可以在达成调解协议之后不履行,但对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保护。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那么调解并非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争议的解决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03688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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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民事赔偿争议的诉讼时效能去掉吗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民事赔偿争议的诉讼时效能去掉吗
内容:交通事故民事赔偿争议的诉讼时效不能去掉,诉讼时效是法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车辆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要视个案的具体情况而定,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不同,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设立诉讼时效制度,要求权利人必须在法定期限内行使请求权,否则会丧失权利和失去法律的保护,从而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追索权、诉讼请求权等,以促使民事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及时实现和清结,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崔玉君律师
2021.12.30618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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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诉讼应准备什么材料
许瑞林律师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应准备什么材料
内容:交通事故赔偿诉讼需货物的毁损、灭失发生于多式联运的某一运输区段的,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和责任限额,适用调整该区段运输方式的有关居间合同纠纷法律规定。要准备的材料有:1、民事起第四百零三条 委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及第三人选择相对人的权利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2、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主要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第三百二十九条 技术合同的无效证、病历和诊断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那么交通事故赔偿诉讼应准备什么材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1.13134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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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诉讼需提供哪些证据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需提供哪些证据
内容:交通事故诉讼需要获得赔偿的,则要提供相应的赔偿项目的证据材料,主要包括抢救费用和医院医疗费的证据、误工日期的证明、护理费证据、伤残评定赔偿证据等。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赔偿办法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标准予以赔偿。那么交通事故赔偿诉讼需提供哪些证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03167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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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可以的简单介绍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可以的简单介绍
内容:交通事故结案后赔偿多久过期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结案后赔偿多久过期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张旭律师
2023.02.23455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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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要开庭后多久拿得到赔偿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要开庭后多久拿得到赔偿
内容: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主要应用一审普通程序,现介绍如下:(一)起诉和受理。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附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答辩状,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检诉讼材料进行必要的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对此裁判,当事人即不能再行起诉或上诉。原告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及答辩后互相答辩5、法庭辩论终结,双方当事人争议核实清楚后法庭调查结束,应依法作出判决。那么交通事故要开庭后多久拿得到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3726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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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什么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什么
内容:以上证据材料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相应增减并按民事起诉状的份数提交给人民法院。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注意诉讼时效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起算时间分为1、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2、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人身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为一年一般从伤害之日起算如果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法院将判决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那么交通事故赔偿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1.28263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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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伤交通事故未结案先理赔可以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人伤交通事故未结案先理赔可以吗
内容:人伤交通事故未结案先理赔可以吗先去结案按照责任划分再理赔。发生了保险公司的承保范围内的事项可以主动向保险公司索要理赔具体可参考签订的保险合同。保险会理赔由于调解失败诉讼时效可以交警制作的终结调解书之日起计算。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1年。诉讼时效起算的时间是1、协商损害赔偿争议但未达成协议的。那么人伤交通事故未结案先理赔可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09385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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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内容: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时效如何计算1、交通事故发生之日。以上两种情形下诉讼时效期间显然都无法从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计算。这样来法院就很难认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原因是受害人主观上不积极主张权利还是客观上不能主张权利。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之前很多人主张时效期间应从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次日起算。然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4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此调解已不再是交管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必经程序故其也不能作为诉讼时效起算的事实依据。那么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时效如何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09325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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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发生争议如何处理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发生争议如何处理
内容:调解不成填写调解终结书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起诉。委托律师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在事故发生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发生争议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1.29270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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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怎么办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怎么办
内容:【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的该怎么办律师解答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李维律师
2023.02.24561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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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元甲交通律师 854评论 -
车辆被撞,法院支持折旧费吗? 2023年3月,吴某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张某驾驶的一轻型箱式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在其车辆维修完成后提起诉讼,以其车辆受损导致严重贬值,且今后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的保养和修车将产生重大损失等为由,要求赔偿其折旧费30000元等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因车辆折旧费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对该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之规定,本案中,张某诉请的车辆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该车辆使用多年,张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折旧费30000元系如何计算认定的。因该项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车辆折旧费(即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车辆折旧费的认定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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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上人员受伤的赔偿责任: 1、车辆驾驶员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车辆驾驶员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驾驶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车辆所有人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车辆所有人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除非能够证明交通事故发生时车辆处于被盗、被抢、被骗等情况下。 3、第三者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第三者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第三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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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拒不赔偿后果: 交通事故全责拒不赔偿的,可能会被起诉,起诉至法院后,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经法院判决生效后,仍然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受害人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肇事人的财产用以赔偿。 全责不赔钱首先需要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对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后仍不还款,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 630评论 -
三方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1、交通事故三方同等责任。三方交通事故两方同等责任一方次要责任,其中负同等责任一方死亡一人,其他两方交强险分别最高可以赔偿身故方11万的死亡赔偿限额。有产生医疗费用,还可以分别赔偿最高1万元的医疗费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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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交通事故主责和次责怎样赔偿 1、主责方需负担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主责方需要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的赔偿责任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受损、财产物品受损等。 (2)人身损害:包括医疗垫付、工资损失、死亡赔偿金等。 (3)精神抚慰金:包括事故过程中的精神折磨、人身受辱等。 2、次责方的赔偿责任 次责方需要对主责方造成的部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也在肇事中有一定过错的情况下,次责方根据过错大小对主责方的部分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赔偿定额的界定 交通事故赔偿的定额问题是一个关键问题,它直接决定了赔偿数额的大小。法律法规规定,轻微交通事故,按照双方车辆所受损失精神赔偿费、医药费、误工费等进行赔偿,不设定法定定额。一般事故的责任比较明确,不需要法院来裁决,则当事人协商好赔偿金额,由责任方实际赔付。如当事人协商不一致,事故属于涉及案件的,需要由法院出具相应的判决,按照判决来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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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对于小区内的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当作为普通民事侵权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辖和职责范围。其损害赔偿事宜,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当事人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公安机关原则上也可以接受。为了方便事故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如果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公安机关可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指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应当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交通事故等相关规定处理,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进行现场处理,搜集证据,进行相关鉴定;根据事故现场勘察、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接受当事人的请求,对当事人之间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进行调解,赔偿标准参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执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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