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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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海明律师 2022-07-12 437 人收看
《侵权责任法》第50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双方当事人之间已经买卖并把车子交付了但没有办理转让权登记的话,发生交通事故后是属于该机动车一方的责任,这由保险公司的限额范围赔偿,如果没有达到保险公司赔偿金额的话就由卖车方赔偿责任,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特殊情况 特殊情况的责任划分和承担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立即停车,为保护现场,或者有条件报案而不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应当按下列规定承担事故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有上述行为的,承担全部责任,一、未过户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谁承担,由上所述,对于未过户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谁承担,但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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