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谁支付交通事故后停运损失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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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运损失法院怎么判,车辆停运损失赔偿标准及依据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停运损失法院怎么判,车辆停运损失赔偿标准及依据
内容:营运车辆停运损失赔偿标准:营运车辆停运费赔偿标准是根据这辆车的停运损失来进行赔偿的,也就是受害人被损的车辆,如果是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是旅客运输的经营活动,在出现交通事故车辆维修期间造成的误工损失,需要责任方来赔偿,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在车辆修复期间,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该损失进行的赔偿,主要依据为民法典中的关于交通事故的相关规定,3、法律分析:因交通事故导致营运车辆无法正常营运的,双方应当根据事故责任比例赔偿对方损失,营运车辆应当根据停运减少的收入请求赔偿损失,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或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张旭律师
2023.12.25518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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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床位费需要支付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床位费需要支付吗
内容:交通事故的赔偿有:损害赔偿人身损害是指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的人身造成的损害,需要就医治疗或休息而支付各种费用。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7条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死亡的,除了赔偿人身损害造成的各类费用之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张旭律师
2022.05.061397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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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车停运 损失如何计算?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致车停运 损失如何计算?
内容:营运车辆停运损失价格鉴定初探在近几年的价格鉴证工作中,经常受理营运车辆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停运损失价格鉴定。停运直接导致每日营业额和每日可变成本归零,但是原来每日营业额中支付的不变成本照常交纳,所以在计算停运损失时,不变成本是应该考虑在内的。那么交通事故致车停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1.12.06869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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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会不会全赔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会不会全赔
内容: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会不会全赔不定保险公司会根据相应机动车承担的责任进行赔偿。机动车在保险期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需要由公安机关确定机动车承担的责任然后按照责任承担事故的损失赔偿在赔偿结束以后按照保险合同条款中投保内容申请保险理赔。理赔时首先是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交相关资料保险理赔窗口受理审核保险公司上级审批同意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保险金的数额后支付相应的赔偿。为了抢救受伤人员的可以让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给予预付。那么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会不会全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10122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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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构成伤残等级的牙齿的损失赔偿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未构成伤残等级的牙齿的损失赔偿
内容:未构成伤残等级的牙齿的损失赔偿在交通事故中牙齿虽然受到损害但未达到伤残等级的程度不构成伤残牙齿不能按照残疾辅助器具的标准赔偿时牙齿的后续更换费用以及更换周期如何确定就是个比较棘手的问题实践中由于缺乏统的赔偿标准有些法院在处理类似问题时均会要求受害人在费用实际发生时再行主张这样虽然可以解决当前的问题但对于受害人是不公平的因为义齿的更换周期是比较长的等到受害人实际发生后再向侵权人主张时侵权人往往可能由于各种原因无法或无力支付赔偿款。因此受害人是可以通过及时申请牙齿更换周期及后续医疗费用的鉴定来次性获得赔偿的。那么未构成伤残等级的牙齿的损失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10573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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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交通事故损失赔偿标准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山东交通事故损失赔偿标准
内容: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那么山东交通事故损失赔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1.12.05651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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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之直接损失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之直接损失
内容:“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造成货物被盗窃或哄抢,此种情况下,该货物损失是直接财产损失,货物所有人或承运人是可以要求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赔偿直接财产损失的。关于车辆贬值损失由于我国目前没有具体的法律明确规定,交通事故后赔偿义务人是否应向赔偿权利人支付车辆贬值损失,各个法院对此认识和处理不一。那么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之直接损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1.12.06516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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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是否要赔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是否要赔
内容: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是否要赔因为损害赔偿着重于损害的填补,损害赔偿的最高原则为回复原状。交通事故中车辆贬值如何确定交通事故受害人所遭受的车辆停运损失,有权利要求事故责任人予以赔偿。在肇事车主不能在支付赔偿金后,车主可以向保险公司追偿。根据直接财产损失赔偿的规定,这一赔偿也应当以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因此,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那么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是否要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031039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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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停运损失赔偿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车辆停运损失赔偿
内容:根据上述规定,交通事故受害人所遭受的间接损失,即车辆停运损失,也有权利要求事故责任人予以赔偿。根据直接财产损失赔偿的规定,这一赔偿也应当以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那么车辆停运损失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1.12.06140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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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对于在交通事故营运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赔偿,由责任人根据受害人无法进行营运活动而遭受的损失来进行确定,通常就是因为交通事故减少的收入。这部分赔偿费用应根据实际的损失来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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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确定交通事故车辆停运损失,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怎样确定交通事故车辆停运损失,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内容:怎样确定交通事故车辆停运损失,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一)车辆停运损失费的概念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则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或日停运损失,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该损失进行的赔偿。根据上述规定,交通事故受害人所遭受的间接损失,即车辆停运损失,也有权利要求事故责任人予以赔偿。根据直接财产损失赔偿的规定,这一赔偿也应当以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那么怎样确定交通事故车辆停运损失,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04575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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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损失赔偿是否考量自身疾病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死亡损失赔偿是否考量自身疾病
内容:在交通事故发生前,当事人并未因自身有疾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对于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非直接性财产损失,如不考虑事故参与度,由侵权人全额承担,有失公平,因此,应考虑事故参与度予以赔偿,不应由侵权方全额支付。那么交通事故死亡损失赔偿是否考量自身疾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1.16769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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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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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间接损失赔偿有哪些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间接损失赔偿有哪些
内容:交通事故间接损失赔偿有哪些关于人身损害根据各当事方事故责任和致害后果等因素比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计算赔偿项目及具体数额。据此交通事故中产生的间接损失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偿付。交通事故间接损失如何赔偿道路交通赔偿案件实践中经常碰到的几个常见赔偿请求项目有停运损失、养路费、保险费、运管费、减值损失。那么交通事故间接损失赔偿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1.27274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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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辆停运损失如何计算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车辆停运损失如何计算
内容: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根据上述规定交通事故受害人所遭受的间接损失即车辆停运损失也有权利要求事故责任人予以赔偿。这赔偿也应当以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那么交通事故车辆停运损失如何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10475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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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之间接财产损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之间接财产损
内容:通常包括停运损失等损失,是实际可发生的损失或赔偿权利人有证据证明可预期取得的间接利益。停运损失是指交通事故的赔偿权利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营运等经营活动时,被损坏车辆修复期间除修理费之外的因车辆停运造成的财产损失。1999年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如果受害车辆与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赔偿。停运损失主要包括停运期间纯利损失、违约损失、司机工资支出、工商运管费等。那么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之间接财产损。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1.12.03633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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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交通事故1-10级伤残赔偿价格表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2023交通事故1-10级伤残赔偿价格表
内容:以下是一般适用的赔偿标准的一些信息:1. 人身伤害赔偿:赔偿金额将取决于受伤严重程度、医疗费用、丧失收入、残疾程度等因素,2. 车辆损失赔偿:根据事故责任的划分,责任方需要赔偿对方车辆的修理费用或市场价值损失,修理费用通常根据维修报价单计算,市场价值损失可能根据车辆的年限、里程数等因素进行评定,3. 财产损失赔偿:除了车辆损失外,其他相关财产损失(如路边设施、公共财产等)的赔偿也可能涉及,4. 死亡赔偿金: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对于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的情况,可能需要支付给被害人家属的赔偿金,以弥补他们的经济和精神损失,对于2023年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具体的金额和规定可能会根据国家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李孟阳律师
2023.08.301154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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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全责拒赔怎么办?袁甲告诉你,咱们先报警,交警队会开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对方是否全责,然后你再拨打自己保险公司的电话,明确要求代位赔偿,接下来就由保险公司全权负责赔偿的事儿了。索赔也是找保险公司,听明白了吗?有交通事故索赔的问题就问袁甲,安全出行,安心生活。
许瑞林 563评论 -
发生交通事故具体赔偿金额怎么算?要注意哪些呢?交通事故涉及赔偿项目有十几项,其中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是比较容易出现争议的部分,咱们可以选择建立机构作为一个三期鉴定,确定具体的赔偿天数,依次计算具体的赔偿金额。在这里要留意啊,赔偿金额的计算也是很复杂的,而且也很重要,赔偿项目也没有统一的标准,不同地区赔偿金额也不同,所以就需要专业人士帮您计算含赔偿也是有技巧的,具体可以后台留言。
许瑞林 129评论 -
上下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如何争取双赔?北京上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致残,除了伤残赔偿金等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之外,如果符合条件,还可以同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赔偿,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可以分别获得。像在北京我们就帮助很多的受害者拿到了双赔。如果你也有类似问题,可以联系我帮你处理。
许瑞林 171评论 -
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哪些项目必须赔?发生交通事故,无论伤情是否严重,是否能评上伤残,下面6项都是必赔的,收藏好,避免需要的时候找不到。第一,医疗费,第二,因伤导致的误工费,第三,因伤需要人照顾导致的护理费,第四,按医嘱加强营养所产生的营养费,第5,需要复查时产生的后续治疗费。当然,后续治疗费如果实际发生了,就直接按照医疗费合并。第6呢,因事故导致的财产损失。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不明白的,可以后台留言咨询。
许瑞林 842评论 -
有粉丝问,河北男孩骑行被碾压头部致死,保险公司栽培吗?这种情况首先要看责任划分,只有机动车一方存在过错,才会产出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才会理赔。机动车三者险属于责任险,无责任往往不予理赔。但考虑到机动车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加上大众交通意识还不太强,完全由机动车一方或者另一方承担全责也不公允。所以有交强险,只要发生交通事故,承保了交强险的保险公司都要在交强险的赔强限额内先行赔付。
许瑞林 274评论 -
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元甲交通律师 863评论 -
车辆被撞,法院支持折旧费吗? 2023年3月,吴某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张某驾驶的一轻型箱式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在其车辆维修完成后提起诉讼,以其车辆受损导致严重贬值,且今后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的保养和修车将产生重大损失等为由,要求赔偿其折旧费30000元等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因车辆折旧费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对该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之规定,本案中,张某诉请的车辆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该车辆使用多年,张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折旧费30000元系如何计算认定的。因该项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车辆折旧费(即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车辆折旧费的认定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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