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怎样确定交通事故管辖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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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交通事故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1、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当交通事故案件存在数个被告的情况下,其中任何一个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均有管辖权。2、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当交通事故的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与原告住所地一致时,原告住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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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管辖的规定是怎样的,买卖合同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许瑞林律师
买卖合同管辖的规定是怎样的,买卖合同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内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如何确定 法律分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是因为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如果是涉及房屋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则由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法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许瑞林律师
2024.03.06394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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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案件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案件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内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案件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一、人身损害诉讼管辖法院一般来说人身损害案件的诉讼属于侵权行为的诉讼诉讼人需要在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要求起诉受理。那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案件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1.27201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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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怎样选定管辖法院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怎样选定管辖法院
内容:那就是向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相信大多数人都是这样想的,也是这么做的。交通事故发生地管辖原则,是侵权法中所规定的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的具体表现。它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程序。交通事故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那么交通事故怎样选定管辖法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041105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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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诉讼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诉讼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内容:当事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那么交通事故诉讼如何确定管辖法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1.17642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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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交通事故诉讼管辖地如何确定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2022交通事故诉讼管辖地如何确定
内容:交通事故诉讼管辖地如何确定因车祸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一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二是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上述法院均拥有此交通事故案件的管辖权。
周春花律师
2022.03.22745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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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交通事故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当交通事故案件存在数个被告的情况下,其中任何一个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均有管辖权。那么交通事故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1.17221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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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怎样确定管辖法院和合同履行地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民间借贷纠纷怎样确定管辖法院和合同履行地
内容:民间借贷纠纷中如果要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需要了解管辖法院和合同履行地,如果是异地起诉的话,无疑增加了更多的人力物力成本,下面小编介绍一下民间借贷纠纷怎样确定管辖法院和合同履行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4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那么民间借贷纠纷怎样确定管辖法院和合同履行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091003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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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确定民间借贷管辖法院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怎样确定民间借贷管辖法院
内容:民间借贷纠纷中我们要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需要了解到我们应该在哪个法院起诉。那么怎样确定民间借贷管辖法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1.12.08621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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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立案管辖的法院怎样确定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同纠纷立案管辖的法院怎样确定
内容:第四、根据特定法律的规定确定管辖法院,通过合同约定、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和特定法律规定,可以找到合适的管辖法院,合同纠纷立案管辖的法院怎样确定合同纠纷案件的立案管辖由多个因素决定,其中包括合同的执行地点、合同签订地点、被告的住所地等,在中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主要以以下几种方式来确定,当合同纠纷发生时,根据合同的履行地确定管辖法院也是常见的方式,如果这样的约定存在,并且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合同纠纷案件将由约定的法院管辖。
于海明律师
2023.10.17758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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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确定交通事故管辖法院?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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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确定交通事故管辖法院?
内容:一般而言,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和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对交通事故案件都有管辖权,原告可以向其中任何一家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原告向其中任何一家法院起诉所产生的法律效果会有所不同。由于交通事故案件的赔偿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计算,因此,当事人在选择法院起诉时,应当对比事故发生地法院所在地和被告住所地法院所在地的赔偿标准,作出正确的选择。在选择最佳受诉法院时,原告必须考虑所选择的受诉法院是否方便诉讼,以节省诉讼成本。那么怎样确定交通事故管辖法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1.091014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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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确定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费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怎样确定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费
内容:怎样确定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费案情介绍在校大学生发生交通事故陶某为江西某大学大学生2013年10月24日陶某驾驶摩托车与吴某驾驶的小车相撞发生了陶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鉴定被告吴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事后陶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吴某赔偿包含误工费39600元在内共计144775.4元的赔偿。律师说法咋确定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费同意第种意见。期间原告未从事任何有报酬的工作故原告要求被告赔偿误工费的诉讼请求法院不能支持。那么怎样确定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10291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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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怎样确定劳动争议法院管辖权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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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怎样确定劳动争议法院管辖权
内容:劳动争议发生后,我们要想解决纠纷,就必须进行劳动仲裁或者进行民事诉讼,但是我们都知道每个法院、仲裁机构都有自己的管辖范围,而且很多劳动者有外派、驻守的情况,那么一般怎样确定劳动争议法院管辖权,才能依法维护权利呢?下面我们就来看看。那么一般怎样确定劳动争议法院管辖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1.07939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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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交通事故受诉法院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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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交通事故受诉法院
内容:受害人做完伤残鉴定,与肇事人、车主和保险公司协商不成或不经调解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准确确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众所周知,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属于侵权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是作为交通事故案件主张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重要依据。
王熙律师
2022.03.22390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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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法院管辖权怎样确定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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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法院管辖权怎样确定
内容: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该条共有三项其规定要旨如下:离婚之诉,专属夫妻之住所地或夫、妻死亡时住所地之法院管辖。那么涉外离婚法院管辖权怎样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1.12.20912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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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的管辖规定是怎样的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处理的管辖规定是怎样的
内容:交通事故处理的管辖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交通事故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一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二是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上述法院均拥有此交通事故案件的管辖权。那么交通事故处理的管辖规定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1.26818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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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全责拒赔怎么办?袁甲告诉你,咱们先报警,交警队会开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对方是否全责,然后你再拨打自己保险公司的电话,明确要求代位赔偿,接下来就由保险公司全权负责赔偿的事儿了。索赔也是找保险公司,听明白了吗?有交通事故索赔的问题就问袁甲,安全出行,安心生活。
许瑞林 61评论 -
发生交通事故具体赔偿金额怎么算?要注意哪些呢?交通事故涉及赔偿项目有十几项,其中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是比较容易出现争议的部分,咱们可以选择建立机构作为一个三期鉴定,确定具体的赔偿天数,依次计算具体的赔偿金额。在这里要留意啊,赔偿金额的计算也是很复杂的,而且也很重要,赔偿项目也没有统一的标准,不同地区赔偿金额也不同,所以就需要专业人士帮您计算含赔偿也是有技巧的,具体可以后台留言。
许瑞林 721评论 -
你知道欠钱不还的人最怕的是什么吗?欠钱不还的人啊,就知道你拿他没有什么办法,也确定你对他不敢做违法乱纪的事情,这种情况我们要怎样要回属于我们的钱呢?一招解决你的所有烦恼,不管你欠的是工资、工程款、货款还是亲朋好友借的钱,都可以要回来,直接把你的证据整理好,走诉讼程序。法院有完整的程序专制,欠钱不还,欠债就必须要还,公布赵律师帮你要回每一笔欠款。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40评论 -
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元甲交通律师 310评论 -
车辆被撞,法院支持折旧费吗? 2023年3月,吴某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张某驾驶的一轻型箱式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在其车辆维修完成后提起诉讼,以其车辆受损导致严重贬值,且今后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的保养和修车将产生重大损失等为由,要求赔偿其折旧费30000元等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因车辆折旧费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对该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之规定,本案中,张某诉请的车辆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该车辆使用多年,张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折旧费30000元系如何计算认定的。因该项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车辆折旧费(即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车辆折旧费的认定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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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交通事故主责和次责怎样赔偿 1、主责方需负担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主责方需要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的赔偿责任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受损、财产物品受损等。 (2)人身损害:包括医疗垫付、工资损失、死亡赔偿金等。 (3)精神抚慰金:包括事故过程中的精神折磨、人身受辱等。 2、次责方的赔偿责任 次责方需要对主责方造成的部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也在肇事中有一定过错的情况下,次责方根据过错大小对主责方的部分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赔偿定额的界定 交通事故赔偿的定额问题是一个关键问题,它直接决定了赔偿数额的大小。法律法规规定,轻微交通事故,按照双方车辆所受损失精神赔偿费、医药费、误工费等进行赔偿,不设定法定定额。一般事故的责任比较明确,不需要法院来裁决,则当事人协商好赔偿金额,由责任方实际赔付。如当事人协商不一致,事故属于涉及案件的,需要由法院出具相应的判决,按照判决来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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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对于小区内的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当作为普通民事侵权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辖和职责范围。其损害赔偿事宜,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当事人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公安机关原则上也可以接受。为了方便事故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如果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公安机关可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指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应当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交通事故等相关规定处理,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进行现场处理,搜集证据,进行相关鉴定;根据事故现场勘察、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接受当事人的请求,对当事人之间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进行调解,赔偿标准参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执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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